强奸罪
1. 第一个量刑幅度强奸妇女一人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或者奸淫幼女的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 第二个量刑幅度犯强奸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2)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对同一妇女强奸或者对同一幼女实施奸淫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轮奸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2)携带凶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捆绑、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3)利用教养、监护、职务关系实施强奸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强奸未成年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犯罪的;(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犯罪的;(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的;(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女童、农村留守女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司法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二)量刑既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一、量刑的指导原则(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二)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该规定是自醉驾入刑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驾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荀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沬、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
2021年7月7日《人民法院报》刊发《进一步规范量刑和量刑建议工作“两高”联合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文章,本律师多方查找,并未见到具体条文,现将找到的具体文字版分享如下,新的量刑意见有所变化,例如增加了对已满七十五周岁老年人故意犯罪、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认罪认罚等新的规定,对个别罪名提高了量刑计算的起点,例如集资诈骗罪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相对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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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在具体案件中,确定量刑起点,要考虑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社会治安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基准刑,要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犯罪事实的社会危害性增加相应刑罚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具有两种以上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以危害较重的确定量刑起点,其他作为增加刑罚量的犯罪事实。基准刑不得超过法定刑幅度最高刑,但法定刑幅度包含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基准刑可以超过十五年有期徒
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二)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全文内容是什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年3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n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法院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略)二、量刑的基本方法(略)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略)四、常见犯罪的量刑确定具体犯罪的量刑起点,以基本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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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在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
关于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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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桂高法〔2017〕142号关于印发修订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2014年全区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我院根据近年来新出台的相关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及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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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高法[2017]108号,2017年6月27日印发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
接(一)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基本步骤与方法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建议起点、量刑建议基准刑和提出的量刑建议。1.量刑建议步骤根据犯罪构成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建议起点→根据犯罪数额、次数、后果等增加刑罚量确定量刑建议基准刑→根据先后适用的量刑情节调节量刑建议幅度→综合全案,考量认罪认罚具体状况确定量刑建议幅度→2.量刑情节调节量刑建议基准刑的方法(1)具有单个量刑情
法[2017]74号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结合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一、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一)危险驾驶罪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