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前往港澳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女子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上述第1款中申请人需同港澳居民有合法婚姻关系;经批准是港澳定居的,可携带14岁以下(含14岁)的子女同行。
第2款中申请人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地区,身边确无子女照顾。
第3款中“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在港澳定居或父母双亡的14岁以下内地居民。
第4款指港澳居民身边无直系亲属,去世后,需内地子女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财产。对多人共同享有继承权的,只受理一个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
第5款指有特殊理由确需赴港澳地区定居的。
以上“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近亲属”指兄弟姐妹。
二、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大、中城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省直单位人员通过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2、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3、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及其复印件(具体见本资料第三点);
4、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5、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6、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申请夫妻团聚的:提交结婚证明,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往业内地通行证。
申请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无靠父母的: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申请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无靠儿童: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结婚证明书)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孤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四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一、申请条件吉林省开通个人游城市常住户口居民(暂为长春市)。二、申请手续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或炭素笔填写完整、真实、清晰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要什么申请材料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二、申请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三、申请材料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
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二、申请条件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
一、夫妻团聚类即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须提交:(一)本人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二)交验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三)提交港澳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四)提交港澳亲属的邀请信原件(含信封)。(五)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证明。附:此类申请需夫妻双方要分居达到3年的分居时间,方可接受申请。(对有偕行子女且偕行子女在排队期间年龄可能超过18周岁以及夫
问:内地居民申请赴台湾地区需要什么手续(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三)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四)派出所或单位意见(按需申领的地区除
注意事项: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并在办证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办
服务对象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办理机构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6号二楼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材料;3、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出入境接待大厅公示;4、报省厅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并制证;5、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后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内地公民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6)香
审批范围和条件: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十八周岁以下(含生日当天)的子女同行);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年满六十周岁,身边确无子女照顾,内地子女需年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3?内地六十周岁以上无依靠老人,身边无人照顾,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4?内地十八岁(含生日当天)以下无依靠
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或者个人旅游签注,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二、申请条件1、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2、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地区的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三、申请材料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或者个人旅游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
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10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 据介绍,目前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和电脑打分排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名额,确定每年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审批放行分数线。2010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共4类: 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应交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表》一份、《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打分表》一份和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淡蓝色背景),按照定居类别提交以下材料:(一)夫妻团聚类。1、邀请信(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夫妻一方的香港或澳门身份证复印件;3、夫妻一方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4、结婚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如夫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对于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在《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有具体规定。依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
(一)因夫妻团聚事由申请赴港澳定居的:1、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2、符合公安部标准的近期2寸正面免冠光面白底彩色半身照片1张。3、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申请表须由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申请人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同意申请人赴港(澳)定居”意见并加盖公章。4、提交配偶近期邀请函原件。5、配偶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6、交验夫妻双
1、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材料;3、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出入境接待大厅公示;4、报省厅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并制证;5、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相关信息《《《《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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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居民申请赴台定居的,须交验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2、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后,向申请人出具注销户籍通知,申请人持注销户籍通知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籍,然后凭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证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定居签注。3、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的,按照赴台定居手续和要求办理,须交验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
答:本市居民首次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应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纸张尺寸为16K)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3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除刚刚提到的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都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我们将在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后签发证件和签注。再次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1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我局将在
答:本市居民首次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应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纸张尺寸为16K)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3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除刚刚提到的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都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我们将在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后签发证件和签注。再次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2寸淡底色彩照1张,并完整填写《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我局将在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含当日,下同)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含生日当天,下同),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11年4月1日仍定居香港,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二、受理机关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梅州市嘉应路1号梅州公安大楼咨询电话:0753-2169222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