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要什么申请材料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三、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五、申请提交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赴港澳探亲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探亲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探亲签注种类、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数和备注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以申请1年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对于遇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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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驻郑部队的现役军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二、申请材料1、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48x33mm);3、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
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二、申请条件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
注意事项: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并在办证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办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者有特殊家庭困难并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年多次赴香港、澳门探亲签注。专题推荐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一、申请条件具有中山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二、申请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或审查批件,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2、交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
一、受理对象: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二、所需材料:1、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除特殊身份人员外,无需单位盖章)。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一、申请条件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二、申请材料1、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48x33mm);3、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1)赴香港就
为了进一步促进沪港两地经济发展,方便人员往来,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往来港澳通行证审批工作作了相应调整,逐步实行“按需申领”。具体规定如下:一、办事的条件:(一)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本市居民、华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及外省市暂住人员,可以申请赴港澳3个月以下商务签注。注: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单位是指经国家工
一、申请条件1、具有郑州常住户口的居民或驻郑部队的现役军人,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2、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驻郑部队的现役军人,在澳门就学、就业,申请赴香港;3、暂住本市的华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二、申请材料1、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48x33mm);3、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
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四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一、申请条件吉林省开通个人游城市常住户口居民(暂为长春市)。二、申请手续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或炭素笔填写完整、真实、清晰
内地居民的亲属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应聘就业者或其随行家属,以及驻港澳地区中资机构的内派人员。本人欲前往探望的,可以申请办理赴港澳地区探亲。所需手续如下:(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或者提交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二)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及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或者就学、应聘就业的证明。1、被探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前往港澳定居: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女子前往照料的;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上述第1款中申请人需同港澳居民有合法婚姻关系;经批准是港澳定居的,可携
项目名称:内地居民赴港澳探亲类受理机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办理条件:内地居民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申请材料:1、提交近期免冠照片(标准参考申请表照片标准),填写真实完整的申请表。2、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探亲:1、本市居民及华侨在香港、澳门有定居亲属的;2、本市居民及华侨在香港、澳门有因私应聘就业、就学亲属的;上述“亲属”是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申请手续: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上述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二)团队旅游。赴香港或者澳门团队旅游,须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
1、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2、办理时限: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持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一、申请条件(一)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同一类型签注、商务备案单位为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商务签注的代办必须是经批准的备案专办员)。(二)申请人在一年之内第四次以上(含第四次)申请赴港澳旅游的,每次均须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三)常住户口不在我市的赴港澳商务签注申请人,每次均须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二、申请手续(以下复印件均为A4
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二、申请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三、申请材料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2、与
1、具有哈尔滨户籍市民2、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3、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或者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探望兄弟姐妹,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注:自2014年9月15日起,哈尔滨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
港澳通行证签注规定了港澳通行证前往的地方(香港或者澳门)和次数。申请港澳通行证、填写申请表格时有一项选择是让您选择您所要前往的目的地,您可以选择香港或者澳门,同时签注还有次数的选择,一般签注会注明您可以前往的次数,目前办理的通行证的来往次数都是2次的。次数用完了是可以续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