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亦应依法予以受理。
2.身份权被侵害。身份权不是一种固有的权利,但是基于权利人享受的亲属身份关系而存在的,亲属关系被破坏,监护权被剥夺,近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遭到严重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侵害死者权利。侵害死者权利时,死者近亲属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注意,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婚礼的视频、已逝长辈留下的唯一纪念品等。当这些物件因侵权人的行为导致毁损或者永远灭失,单纯只赔偿该物品的物理价值不能弥补受害人的心理创伤。此时,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一方出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如下: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家属死亡的。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2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结合国家赔偿审判实际,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公民以人身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本解释。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 公民以人身权受到侵
《民法典》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是立法上的一个重大进步。但这个条文的规定只是确立了一个原则,具体如何适用,如何确定和计算精神损害的赔偿办法
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1、有助于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抚慰。精神损害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精神痛苦的产生有两个来源:(1)、侵害自然人人体的生理损害,当侵权行为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时,给权利主体造成生理上的损害,使其在精神上产生痛苦。(2)、侵害自然人心理的心理损害,当侵权行为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利时,侵害了人的情绪、感情、思绪、意识等活动,导致人的上述精神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二○○一年三月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7号)为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
精神损害费,是指民事主体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的方式进行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主要指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损害赔偿。实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过错方在经济上予以制裁和法律惩罚,使无过错方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二○○一年三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7号)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主张行为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为: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条件是什么(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这与其他损害是一致的,因为民事侵权责任理论是建立在存在损害的事实之上,这种损害可能是财产的,也可能是非财产的,因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是由于侵犯非财产利益的损害结果带来的,与其他损害不同是,其他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仅指财产上的损失,可用金钱计算,故赔偿的金额也易确定,而精神损害是一种非
【精神损害解释问题】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与有限性1、赔偿的必要性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其一,精神损害赔偿是与市场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相关的问题。只要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就必须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在当今社会,同其他损害赔偿一样,侵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仅仅因为它是精神上的无形损害,就将其弃之不管,不予赔偿,是违背市场经济平等和公平原则的。其二,在社会生活中,金钱除了交换等价的商品和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及性质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对离婚本身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进行的赔偿,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对这种离婚本身进行安抚的慰抚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又称为抚慰金,是一种特殊的赔偿金,不仅能从经济上填补损害,还能慰抚受害方之痛苦,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要按照过错程度,侵害手段,造成后果,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标准。一、离婚的时候要不要支付青春损失费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承担青春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适用解释具体内容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订版)(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