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破产清算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下发文件对补缴办法予以明确。
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补缴养老保险费,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条件、程序和办法进行审查办理。其中,原来已经办理待业手续并已缴纳待业期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待业期间的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不能补缴待业之后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逐人审查单位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和明细表、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等原始资料,防止非本单位职工挂靠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现象。
针对破产清算企业职工,如果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要按原来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缴。经过辖区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其职工可参照破产清算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原来办理待业手续并且已缴纳待业期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待业期间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已参加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缴费人员),如果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需要按照不低于当年最低缴费基数和现缴费比例,每往前补缴一年加收10%系数的办法补缴。
此外,通知规定,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参保缴费,不得再补缴首次缴费起始时间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不能追补缴费增加缴费年限。
如果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所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批准,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之后,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规定办理退休,定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做好因补缴养老保险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劳人仲函(2020)1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下发以来,部分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因补缴养老保险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增幅较大。近日,人社部调解仲裁司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近年来,养老保险出台了新政策,其中明确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网友咨询】我有一个女儿今年31岁,农村户口,过的不太幸福,生怕我们老两口百年之后女儿没有依靠和保障,她现在也没有固定工作,可以给她上一份养老保险吗?
应参保单位和职工申请补缴实例如何计算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补缴的费用中,单位和张某个人应承担多少?完清费用后张某的个人账户如何记录?计算张某应补缴的费用,应先确定其补缴各年度的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具体如下:(一)缴费指数:张某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各年度的缴费指数均为0.6。(二)缴费基数:1.计算应补缴总额时使用的补缴基数:张某补缴1994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
问:现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退休年龄如何掌握?答:应保未保的女职工,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现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无论补缴年限是否达到10年以上,均需达到55周岁时办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原国有、集体企业女职工参保后中断缴费(非因开除、除名、受刑事处罚等原因),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中断的养老保险费后与原在企业缴费年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但对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前参保、顺延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区的,可在顺延5年后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基数按当年核定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治区
现在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养老保险缴纳的年限不够,最后快要到时间了,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那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办法是什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办法大家可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一次性补缴。1、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在贵阳居住的提供居住证)。2、本人认真阅读了解政策,并在申请表中确认签字。3、符合参保条件1、2项规定的的各类人员,应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包括下列材料之一
女性参保人员补缴后的退休年龄问:现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退休年龄如何掌握?答:应保未保的女职工,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现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无论补缴年限是否达到10年以上,均需达到55周岁时办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原国有、集体企业女职工参保后中断缴费(非因开除、除名、受刑事处罚等原因),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中断的
农村怎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不能一次性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1.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须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对其视同年限进行审定后,再向社保局提出补缴申请。由用人单位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向社保局提交申请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社保局对其补缴资格进行审核。2.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补缴,须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再到石家庄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定。3.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补缴,须先按参保
养老保险费怎么补缴许先生:我儿子原来在企业工作,当时单位给他缴了养老保险费,现在他干个体,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儿子现在想补缴养老保险费,该怎么补。艳-伟解答:根据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原临时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保缴费后又中断缴费的,现本人要求续保缴费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
一、补缴范围和条件(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
北京出台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细则职介、人才存档人员本月起可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1月8日从北京市社保中心获悉,个人委托存档补缴测算表发布,相关人员可据此算出应补缴的费用。多年来,受自身经济状况等约束,一些在职介、人才中心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按政策养老保险补缴只向单位开放,个人无法补缴,导致这一群体退休后可能面临缴费年限不足或年限短,领取养老金水平较低,这也成为近年来社会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按申请人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时间(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为10年),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金需要缴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如果退休时没有缴满15年可以继续缴存,直到满足年限,退休后每个月领一次养老金。根据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退休后能领多少钱与四个因素相关:所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工作历年来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由此看来,缴得越多时间越长,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就会越多。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是,领取人员必须得保证自己的身体健
1、申请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应当向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2、申请纳入人员原则上应向本人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不存在的,应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均不存在的,可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3、单位主管部门或工
日前,天津发布《关于解决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基本保障问题的通知,即日起至明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天津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适用范围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男60周岁(含)以上或女50周岁(含)以上,具有天津城镇户籍,曾在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办理了正式录用或招收手续,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且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本月是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在2年内,如果需要补缴社保的,可以按照社保养老保险补缴公式补缴就可以了。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费补缴暂行办法一、关于补缴对象的补充规定属于本办法补缴范围内的单位,其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至单位参保前的退休人员,在随同单位参保时适用本办法;本市已参保单位的未参保退休人员,在补办参保及退休手续时适用本办法。二、关于补缴办法的补充规定(一)原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开始至实行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或退休前
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2、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医疗保险费一、养老保险补缴规定1.补缴条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1992年1月1日以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对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2.补缴基数及比例:补缴1996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基数在办理补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中自主选择;补缴1992年至1995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基数统一按办理补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