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女儿就读贵族学校的高昂费用
可以拒绝的。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一款也指出:“子女抚育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它们均已明确强调,教育费应以“必要”或“实际需要”为限。无论是“必要”还是“实际需要”,都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子女通常所必须的,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用。
而在贵族学校,则属于高消费,超出了正常情况,也非子女通常通过就读接受教育所必须。可以与前夫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也将依此作出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值得说明的是,这里可提高或降低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一方收入过高或过低,子女患有严重疾病等,而不包括子女就读贵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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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拒绝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病人要求转院,医院一般没有权拒绝,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病人有权自主选择医院。
一般要到出院后到病案室复印
1、土地进行流转时,农民有权拒绝。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农民拒绝土地流转的,在对土地承包方案进行表决时可以投反对票,反对票取得三分之二农民同意的,不得流转土地。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
有权利。如果工作职责中包括出差则员工不可以拒绝出差,如果是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导致工作职责发生变化需要出差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出差的要求。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分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此时员工
按正常算6个月以上的是库存车,如果车况没有问题,可以提的。库存车就是指库存时间超过一年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由于作为一种商品,库存汽车的体积巨大,价格昂贵,仓储成本高。同时占用经销商大量资金,因此,经销商一般不允许商品车库存较长时间。但由于种种原因,市场上的确存在很多出厂超过一年的汽车。注意事项:库存车只要不是存放的时间超长(指好几年)一般来说问题不会太大,可以按照选新车同样的方法去挑选。必须注意
1、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一般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
一、加班的前提:员工同意《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
一、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
员工是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待岗要求的,此为劳动者所拥有的合法权利。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即不能单方面变更约定内容。
有权利。如果工作职责中包括出差则职工不可以拒绝出差,如果是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导致工作职责发生变化需要出差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出差的要求。单位安排职工出差可分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职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职工协商一致,此时职工
1、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在何种条件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情形进行合理规定,其实质是对劳动合日内容的一种协商变更。2、劳动仲裁部门对于待岗问题,一般是不受理的,作为劳动者,只要用人单位给缴纳了社会保险,发放了最低工资或者生活费,仲裁是不干预的。3、《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在岗人员少现在要求24小时值班,而且过年都要求值班,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至少人不是机器,就是机器也不可能24小时不停的工作。首先劳动法规定,加班自愿的,用人单位无法强求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在保证生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者每天加班一个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需要与公司的工会进行协商,在保障员工正常休息的情况下。对于您说的第二点不来就要扣工资不
看是哪种承包方式。一种是法律上规定集体土地承包给本组织的村民使用,并核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另一种是外地人去村里承包,本质上是租用。一般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简单地利益区别在于:前一种承包方式中,只要是村里发包给村民时,(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到户,每个村民都可以承包到土地,且这种承包是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以前向国家交公粱,现在不用向国家交实物和金钱,更不用向村里交承包费;后一种承包方式只是口头上习惯
您好,甲方对乙方转租的事实知不知情呢?甲方与乙方的合同中有对此做出规定吗? 一般而言,乙方和丙方的合同对于甲方是没有效力的。具体如何,我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如您有需要,可来电详询,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希望能帮到您。
你好,第三者赠与给第三者可能法院不会判决。
一、出嫁女儿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1、出嫁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是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因为所有权不是属于个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599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
前言:随着城市扩张发张,一些城乡结合部的村庄都涉及到土地拆迁问题,笔者最近办理宅基地拆迁案件当中总结的一些事务经验和大家分享如下:正文:出嫁女儿是否有权利参与宅基地拆迁补偿收益的分配呢,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出嫁后户口不在村集体组织内,该种情况,由于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是村集体组织内成员,故出嫁女儿不能对宅基地的拆迁补偿要求分配,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建筑(住宅、库房等)的拆迁补偿要求分配。2.出嫁后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