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办学校审批办法
一、办理机构:嘉兴市教育局
二、办理地点:嘉兴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中山西路224号)
三、联系电话:0573-2083727,2082480
四、办理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设立条件
1、设立民办学校应根据当地的教育资源、教育需求和学校的分布状况,并符合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
2、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外来人员子弟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嘉兴市外来人员子弟学校建设和管理办法。
(三)申请办学(举办者)提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一式三份),写明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专业职称证明、法人执照的复印件等);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8、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四)学校的组织、校长、教师
1、民办学校应当设立五人以上的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3、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4、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五)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帐簿。
五、办理程序
1、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所需材料;
2、验收有关材料及设施、设备、场地等;
3、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六、办理期限
1、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3、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六、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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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标准如下: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标准如下: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
许可事项: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十九条: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许可条件:1.捐赠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港澳服务提供者独资举办非学历中、高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是指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和符合《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的澳门服务提供者。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省人社厅颁发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二、办理材料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举办者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载明捐赠人
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二、办理材料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需要法人代表签名、盖指模。需携带原件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会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
非盈利性的民办学校不属于民营企业。盈利性的民办学校属于民营企业。非盈利性的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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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父母没有影响,对孩子的影响大,不能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了。 具体规定如下: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法律规定中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对其子女一般没有什么影响,但是不得就读于高消费的私立学校,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并且出现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情形的,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
民办学校在税法上属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时规定了其他扶持与奖励条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支持。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新建、扩建民
教师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依法可以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教师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依法可以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这个一般应该没有问题, 建议咨询教育管理部门
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的产权的规定是:归法人所有。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其设置标准应当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导 读:民办学校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是一项重大突破,不仅体现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之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18年送审稿)》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一以贯之。这不但反映了行政管理模式的进步,而且回应了法律与法理的热情关切。 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区别 201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法总则》将“法人”分类为“营利法人”(
担任民办学校法人代表的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能任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具有五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等。
一、民办学校怎么评职称私立学校评职称有两个途径:1、如档案挂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在人才中心办理,较规范;2、毕业一年后通过学校向当地教育局初级职称评委会办理初聘。教师职称评定的申报条件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
可以从公立学校转到私立学校,具体步骤如下:书写转学申请,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批;本人以及家长到学校办理手续;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 ;转出校看接收证明,提供转学表格,家长填写,学校盖章,拿回转入校; ? ? ?转入学校,验证表格,并盖章;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转出学校教育局盖章,并留下一份; 交回原学校主任一份;带走一份,交回转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