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王幼柏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广州电视台婚姻家事团队首席律师暨法
四、证券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往往涉及到股票等证券资产的处理。和银行存款一样,要分割另一方的证券资产,获取对方的证券账号比较重要。
调查对方证券账户信息比较常用的方法有:
1、通过查找配偶使用的电脑和手机获取证券账号和开户证券公司等信息。一般而言,炒股往往需要下载炒股APP软件,如果配偶炒股,就要留意一下其经常使用的电脑和手机有没有炒股软件,如果有,可以打开软件,把是什么证券公司和登录时留下的账号信息记录下来即可。
2、留意家中是否有配偶证券开户的申请表、证券账户卡、股东代码证等文件,从中收集对方的证券账号信息。
3、通过配偶银行流水交易明细反调查其证券账户信息。众所周知,炒股必须绑定一个第三方托管资金银行账户,所有的资金必须通过该银行账户转入股票账户,股票账户里面所有的资金,如果需要取出,也必须通过该银行账户转出。
这样就可以通过银行流水明细查到股票账号,即使有些流水不显示具体证券账号,也会显示“银证转账”这几个字,由此,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或者申请法院调查该股票账户信息。
4、在广州,即使是不知道对方的证券账号,如果知道股票开户的证券公司,我们也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从而调查取配偶的证券账户及其资产情况。
五、保险、基金和信托等理财产品
常见的理财包括保险、基金和信托等。这些财产私密性特别强,主要的调查方法有:
1、留意家里配偶遗留的保险、基金、信托等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还包括购买这些理财产品的转账凭证、小票等。
2、如果只是知道配偶在哪个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或者信托公司有保险、基金或者信托,可以提供准确公司名称给律师,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从而调取对方保险、基金、信托等理财产品的资产情况。
六、微信、支付宝
随着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多人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转账和理财,所以调查这部分财产也非常有必要。调查的方法有两个步骤:
1、当事人自己先收集配偶使用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主要的方法有:对配偶使用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进行拍照或者记录、通过自己和配偶的聊天记录或者转账记录搜集其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
通过配偶常用的手机号或者邮箱去检验其有没有开通微信或者支付宝。
2、把配偶使用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去腾讯总部和支付宝总部分别调取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的资产余额及转账流水信息。
特别提醒:支付宝和微信财付通只接受法院或者律师调取相关信息,不接受当事人自行前往调查。另,调查配偶的支付宝和微信的相关信息,也是调查配偶是否有婚外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果想了解如何搜集调查配偶的婚外情证据,下期系列文章我会专门给大家分享。
七、公司
公司股权等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重要类型,一般而言,复杂的离婚案件往往都涉及到公司资产的处理。常见的调查收集的方法有:
1、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软件可以查询配偶名下的公司情况。只要在“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软件中,输入配偶的名字,即可马上显示该名字下面在全国范围内持有的公司信息,包括具体的股权结构。
此时如果有同名同姓的情况,可以根据配偶平时经营的行业大概可以判断出哪些公司是其名下的。到了法院诉讼时,完全可以由律师凭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者补充证据通知书(函),去公司所在的工商管理部门调查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2、启动离婚诉讼后,可以直接由律师持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补充证据通知书(函)或者律师调查令,去工商管理部门调取公司基本信息资料及内档详细信息资料。
判决结果
通过以上七种财产类型的调查方法,我们调查清楚了男方名下的详细财产情况,为之后的财产举证及开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如果没有以上这些行之有效的调查对方财产状况的方法,我们是不可能打赢这场离婚官司的,那女方注定就要被扫地出门、净身出户。
事实上,我们通过调查,查出了男方名下拥有多家公司,还有汽车、存款、保险、理财和股票等财产,合计夫妻共同财产几千万元。
最后,法院判决女方获得一半以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男方隐藏、转移的财产,女方还获得了多分的好结果。
该案给我们的启示
通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聘请律师,尤其是专业对口的律师非常重要。比如本案中的女方,被男方赶出家门,身上除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什么都没有。
在此非常不利的情况下,自己或者聘请不专业的律师起诉离婚,完全可能因为举证不了男方有什么财产而承担败诉甚至净身出户的不利结果。
所以,有些人认为,离婚案件财产都是平分的,委托律师没有必要,这是完全错误的想法。
如果自己面临离婚纠纷,尤其是涉及到自己的重大利益(比如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时,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婚姻律师处理。因为结婚是人生的大事,而离婚也是,它将影响自己的后半生。
在如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化的今天,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绝对没错,也是最正确的选择。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主要给大家介绍了在离婚案件中如何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下一回,我给大家分享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搜集调查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且听下期精彩分解。
未完待续……
还有以下干货有待给大家分享:
▲如何搜集调查对方婚外情证据(通过我团队实战案例教大家一些合法有效地搜集对方婚外情的方法及技巧)
▲如果搜集对方家暴证据(通过我团队实战案例教大家一些搜集对方家暴证据的方法及技巧)
1、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查对方的存款: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利用对方的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
离婚时经合法形式是能查看对方存款和转账记录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查看,也可以经合法申请查看的。如果是用违法的途径去查询银行账户方面的内容是不可以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在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查对方的存款: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2、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3、通过调查公司查询对方的存款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的银行卡,也不知道有多少存款怎么办?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查对方的银行卡号,也不知道在哪个银行有存款,更不清楚有多少存款。离婚时如果想分割存款,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们的实际操作办法,有以下办法可以使用:1、如果夫妻还住在一起,在对方还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收集对方的银行卡及账户信息,可以用手机拍照。2、立案后,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持法院
离婚时如果想分割存款,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们的实际操作办法,有以下办法可以使用:1、如果夫妻还住在一起,在对方还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收集对方的银行卡及账户信息,可以用手机拍照。2、立案后,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持法院调查令去银行调查。每个地方不一样,在杭州,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的。通常的做法是,只要知道对方一个卡号,通过查这张卡的转账流水,就
第一:确认劳动关系这个是打工伤赔偿官司的关键,没有劳动关系,就无法进行下一步。如果有劳动合同关系最好,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农民工朋友在打工时,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有合同最好,没有合同可以提供工地的工资表、打卡记录、工作证、花名册、甚至工作服也是可以的。这些也能证明你和工地是劳动合同关系。第二:申请工伤认定这个事情原则上是单位要做的事,就是说如果发生工伤后,单位要在30天
离婚诉讼期间,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中显得尤为重要。以下介绍三种实践中经常被当事人所隐匿的财产即调查途径: 调查银行存款 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经过认识和交往才能辨认出来,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或事,情随境迁,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另一半以变得陌生,你可能会发现家里的财
离婚可以调查的财产有:对方收入情况、对方房产情况、对方车辆情况、对方公司股份、对方股票、基金等的情况、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也就是说对方拥有所有的财产都是调查的内容。 离婚财产调查可以有四种方法: 1、自行调查 自己调查可以调查对方拥有的存折、房产证、工资收入等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方有心防你,即是是这些财产你也可能调查不到。工资收入也有可能因为公司的规定被拒绝调查。 2、聘请专业的调查
离婚时,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离婚时要分情况分割: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
离婚时,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离婚时要分情况分割: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
1、产证上有父母孩子三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原则三个产权人均分。2、我们擅长处理这类纠纷,成功办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要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对方到底有多少钱?”这是我们在办理离婚案时经常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因为只有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钱,离婚时才能确定具体该怎么分财产。那么离婚如何知道男方的财产情况? 一、可以申请起诉,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 这里建议委托律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先调查核实财产,起诉同时做好财产保全,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婚前财产还是各归各方,婚后的双方收入,如工资、资金等收入才是各半。不知道就要去调
如果说这世间有无私的爱,我想那绝对是亲情之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夫妻之间的爱情是自私的,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实践中,当我们向父母取证时,他们都表示刚开始不同意子女的婚事,只是由于子女的坚持,他们才让步同意。现在子女要离婚,绝大多数父母内心是激烈的矛盾和折磨。 一方面,对自己子女有深深的爱,另一方面,出于传统思想及人生阅历的考虑,又觉得子女“离婚”实在是不能接受。在有些有婚外情感介入的案例
离婚是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的,特别是对于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是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的,这时需要对双方名下的财产进行认定,避免出现一方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
你好,如果属于夫妻婚姻个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可以追究共同财产
离婚可以查名下所有银行卡。但是需要当事人或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调查取证,否则个人是无权去银行调查对方相关账户记录的。在尚未转移的时候,没有转移方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存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追究财产问题是需要平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
6您好,请问女方的房产是婚前全款购买的吗,您们是在哪领取的结婚证
租赁合同中,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定金一般直接作为房租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
调查对方名下财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在申请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线索证件。一般情况下,个人是不能调查他人财产情况的,这属于对方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