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不如实告知作为行使婚姻撤销权的前提条件,但对“重大疾病”的范围未作具体规定,因此需要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进行具体认定。
总体而言,对于撤销婚姻疾病的判断,应当以“侵害婚姻自主权和知情权、可以推定一般此种情形下对方知情则不会结婚”为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严重的精神类疾病。一类是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型,指出生前或出生后产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另一类是情感障碍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
第二,与性能力和生育功能有关的疾病。第一类是性功能疾病,即一方存在导致性障碍、性无能的疾病。第二类是影响生育的疾病,区别于前者,它强调影响“形成胚胎”的重大疾病,如精子无活性等不孕不育问题。
第三,高风险遗传性疾病。常见的高风险遗传性疾病包括:有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或隐性遗传病、多基因病的高发家系患者,以及一些能致死或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又不能治愈的罕见严重遗传病。
第四,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将其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除此之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即便已经结束隔离期,但尚未治愈的或者已治愈但会有并发症的,均是婚前应当告知的重大疾病。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般来讲,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由于医疗技术的进步和新型疾病的出现,《民法典》未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像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一般视为
一、严重传染病。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是:1、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需要注意申请领低保,身患疾病是一方面,同时也还需要满足其他低保的条件。否则的话,也无法申请领取到低保。另外,现在卫生部规定的重大疾病将原来的二十四种改为三十六种,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
需要注意申请领低保,身患疾病是一方面,同时也还需要满足其他低保的条件。否则的话,也无法申请领取到低保。另外,现在卫生部规定的重大疾病将原来的二十四种改为三十六种,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
技师或者高级技师退休后的工资待遇肯定比普通职工工资高啊,这是毋庸置疑的吧!技师或者高级技师是工人职称最高的两个岗位等级。在机关来说,工人岗位技术等级从低到高分为普通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企事业单位来说,工人岗位从低到高分为普通工、技术工五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三级、技术工二级、技术工一级,其中,技术工二级对应技师岗位,技术工一级对应高级技师岗位。在机关事业单位来说,技术或者
婚姻重大疾病包括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婚姻重大疾病主要是包括: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严重遗传疾病(如先天性痴呆、全身性白化病等)和有关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者、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者等)。之前的婚姻法规有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这也就是说,以前患有这些重大疾病是不能够结婚的。而现行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删除了“患有医
需要注意申请领低保,身患疾病是一方面,同时也还需要满足其他低保的条件。否则的话,也无法申请领取到低保。另外,现在卫生部规定的重大疾病将原来的二十四种改为三十六种,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
网友提问:我想咨询一下婚姻登记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鄂州律师解答: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
可以取保候审的重大疾病包括严重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严重传染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疾病等。
地方债务累积会产生的重大的危害有哪些一、扩大结构性矛盾地方政府负债投资整体上降低了社会投资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扩大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许多地方政府大规模启动的投资项目效率很低,尤其是机场、公路的重复建设项目有许多建成即亏损,给当地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也降低了经济增长的素质和质量。二、恶化信用环境债务约束软化,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地方债务的展期、拖欠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
医院的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隶属事业单位的证明文件,买卖违法,能够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限定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1000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金:(一)虚构、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公司、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资料、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
30种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者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者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
新农合中可报销的重大疾病有: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2、儿童白血病3、乳腺癌4、宫颈癌5、终末期肾病6、重性精神疾病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耐多药肺结核9、肺癌10、食道癌11、以及胃癌等疾病。
考虑到重大疾病的范围可能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新型疾病的出现而发生变化,为了保障民法典的适用性和延续性,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第三十八条规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
一、不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有哪些不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
恶性肿瘤(常见的恶性肿瘤有:鼻咽癌、肺癌、食管癌和贲门癌、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脑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 、瘫痪、心脏辨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以下几种: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3、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上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
新农合中可报销的重大疾病有: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2、儿童白血病3、乳腺癌4、宫颈癌5、终末期肾病6、重性精神疾病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耐多药肺结核9、肺癌10、食道癌11、以及胃癌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