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后,有权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5、本人最看重劳动监察的作用在于,在劳动纠纷发生后,有的劳动者恍然间发现,自缺少一些或完全没有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若此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够介入,无疑会给单位一定的压力,通过监察行为可以有很大机会获取劳动者无法获取的有利证据,更重要的是,此时向单位调查的事实和证据更接近于事实真相本身,时间越久,因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就会存在很多的变数。
举个例子,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没有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没有工资收入的证据、没有因工受伤的证据,单位不买社保,不签合同,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若此时监察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则会有很大可能获取到最真实有效的证据。
6、律师也注意到,据南方工报报道,今年10月25日,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是全国首个省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中心将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前调解工作,其实这个劳动监察一个道理,就是劳动者能够借助第三方平台,取得和单位更为针对性、高效性、平等性、专业性的联系,从而减少劳动者的诉累,减轻仲裁委的工作负担,同时也更好、更早的化解社会矛盾。
7、律师在代理劳动案件的时候,也碰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去劳动监察投诉,例如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工作人员直接回复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但劳动者过来投诉的其实就缺少证据,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可能会输的很彻底,若此时监察部门能够介入,或许劳动者会主动很多,故劳动监察的意义非常重大。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哪个快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机关,比较快。 先去监察部门投诉,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限于一些相对案情简单或是数额较小的案件,也不需要交纳费用。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交纳仲裁费,要取证、开庭质证、审理,然后下裁决书,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依据劳动争议实际情况自己斟酌决定。 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举报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哪个更有效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比劳动监察机关的处理结果是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劳动监察机关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以下区别:1、性质不同。2、机构不同。3、程序不同。4、处理不同。5、证据收集方式不同。6、后果不同。7、受理案件时限不同。《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的区别在于:1、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属于仲裁委员会;2、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和行政职能,而劳动仲裁是调解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和其他纠纷;3、监察大队属于一个机构,劳动仲裁是一种行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
同样是维权,告诉你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监察是什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在哪里?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
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有以下: 1、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4、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 监察大队的职
劳动合同与岗位合同存在下列区别: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岗位合同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在去进行合同解除的时候,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来说,也是和其他合同解除有一定区别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不同的合同,但不少当事人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混为一谈,在主张权利时错失良机。那么,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请看下面的介绍。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存在如下区别:一、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二、主体性质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相比劳动监察快。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机关,比较快。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先去监察部门投诉,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限于一些相对案情简单或是数额较小的案件,也不需要交纳费用。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交纳仲裁费,要取证、开庭质证、审理,然后下裁决书,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依据劳动争议实际情况自己斟酌决定。劳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
劳动监察大队的权力有: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1、适用范围不同。(1)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2)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与联系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监察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
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由于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只有起诉到法院阶段,才会在公司的公开信息中查询到记载,而在劳动监察投诉立案阶段,或者劳动仲裁阶段,其别人是基本查不到的,除非是去相关部门查询,不过普通状况下,对应部门也无允许其别人去查。因此,劳动监察并不会对单位产生较大影响。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
1.买断工龄通常是早期国企改制中的一种操作手法,后来国家劳动法规明令制止的违法行为。买断工龄是将员工原连续工龄一次性经济补偿后截止,如果回聘就重签新的劳动合同,工龄重新计算,如果没有回聘就等于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协商或一方有法定理由,而中止双方劳动关系。如果双方都合法只给经济补偿金,如果用工单位违法,还需支付赔偿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