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全的财产能追加吗
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后,如果保全的财产价值降低,申请人可以申请保全其他的财产,但不能追加。如果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被保全人损失,法院可以追加相应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规定》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时,如果被保全财产价值减少,影响申请人利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再保全其他财产,但不能追加保全。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能赔偿被申请人损失,法院可以追加担保。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在民事执行中,对应当进行处分的已保全财产,法院可以进行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法院保全的车如果属于申请保全人自身提供的担保的,只要不损坏车辆价值的,仍然能开;如果属于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车,一般不能开,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
被保全的房屋可以继续居住,但不能交易,但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要执行房屋的,居住要按规定搬离,如果不搬离的,法院会强制迁出。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内不能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其目的在于防止产权人转移资产,逃避法律责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
〖作者〗孚邦家事团队 张杰律师【基本案情】 张某某与李某某于2004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6年9月生育一子张小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上海市某小区60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张某某付清贷款后归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可以执行。因为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这种法律规定,因此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所以父母欠债不能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但是如果父母为了躲避债务恶意将财产转移的孩子名下的,则此时法院可以执行被转移到孩子名下的财产。或者如果欠债的父母去世,孩子继承了其遗产的,则孩子名下属于继承遗产部分的财产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要以所得遗
你好,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你好, 对于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你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也可以提供担保。当然,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
驳回起诉案件中的财产保全并不会自动解除 仍需要当事人申请解除。1案件被驳回起诉的 法院有权解除对财产保全;2案件被驳回起诉的 原告可以申请解除对财产保全;3案件被驳回起诉的 被告可以申请解除对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押金,一般是可以退的。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或者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保证被保全当事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待案件结束后,退回保证金或者解除担保。
法律分析:法院在案件起诉期间是有资格冻结被告的银行卡的。如果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利对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有继承权,即使属于对方的婚前财产,当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的,其婚前财产就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其再婚之后的配偶就有权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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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小三的财产能要回吗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被执行配偶的财产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只有通过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得其对本案的债务负清偿责任的裁判,才能依法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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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赔偿被告为肇事司机、车辆所有人和保险公司,申请追加被告是当事人的权利,法院也可依职权追加。建议您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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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