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马某某因受雇佣在被告黄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在施工过程中,黄某某租赁某吊车公司的起重车进行作业,在起重机作业过程中电杆断裂砸伤原告,后原告起诉雇主、吊车公司及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50万元。
被告(雇主)黄某答辩称:其与原告不存在雇佣关系,应由工程的承包人某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受伤是因吊车作业时物品掉落导致,应由吊车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答辩称:本案不属于交通事故,吊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本案也不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吊车作业时发生的事故,本案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另如果要赔偿吊车投保了三者险和吊车责任险,应当适用吊车责任险,在投保的保险金额5万元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件委托办理过程
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我作为吊车公司的代理人进行答辩:
1、吊车作为特种作业车辆,与普通机动车不同,行驶状态只是其偶发状态,作业时处于非通行状态才是其经常状态。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三条、中国保监会保监厅函(2008)345号《关于交强险条例适用问题的复函》:“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立法精神,用于起重的特种作业车辆在进行作业时发生的责任事故,可以参照适用该条例”之规定。既然保险公司接受吊车作为其承保对象,说明保险公司将吊车作为一般机动车而并非“挂车”等无参保资质车辆,其对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有正确的预估,对风险的承担处于默认状态。
2、双方在达成保险合同合意后,投保人交纳了保费,保险公司向交付了保险单,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明确知道其所承保的车辆系特种作业车辆(为吊车)。而保险单中未对承保险种的赔付范围作出特别约定,亦未明确指出该特种作业车辆需在通行时发生事故,才可作为赔付的标准。
3、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结合上述两条,交强险肯定是要赔付的,那么商业三者险作为附加险理应进行赔付,其中吊装险仅是三者险的延伸,同时购买了三者险100万元和吊装险,而本案亦属于第三者损害事故,故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后及时阅卷,与承办法官多次进行沟通,并提交相关证据和类似案例,坚持应由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全部责任。
三、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全部损失。
四、律师观点
本案属于侵权赔偿责任和雇佣赔偿责任的竞合,但作为我的委托人而言,主要焦点在于是由谁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吊车公司既然已购买交强险和三者险(包括吊车责任险)的情形下,保险金额完全可以覆盖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代吊车公司对受损害方承担赔偿责任。
类似案件中保险公司往往会以吊车作业时的事故不属于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为由拒绝赔偿,但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三条、中国保监会保监厅函(2008)345号《关于交强险条例适用问题的复函》:“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立法精神,用于起重的特种作业车辆在进行作业时发生的责任事故,可以参照适用该条例”之规定。
吊车作业时属于常态,故作业时发生的事故应当进行赔偿。
案情简介:(2021)辽民终232号2017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到某公司工作,在某轮船上从事机工工作。2018年11月王某在船上工作时从两米高处跌落摔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向营口市站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确认其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院于2019年8月7日下发营站劳人仲案字【2019】第55号仲裁裁决书,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王某申请认定工伤,并申请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为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的理赔程序: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一、鉴定费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交通强制险伤残鉴定费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交强险作为责任保险应当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中赔偿鉴定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关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不属于强奸,如果被拘留建议让家属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属于救护车的责任。特种车辆可以闯红灯,但是这个是有条件的,就是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闯红灯,如果未确认安全就闯的,那么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属于救护车的责任。特种车辆可以闯红灯,但是这个是有条件的,就是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闯红灯,如果未确认安全就闯的,那么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属于救护车的责任。特种车辆可以闯红灯,但是这个是有条件的,就是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闯红灯,如果未确认安全就闯的,那么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出租人对房屋设施负有维修责任,应保证房屋设施正常、安全地使用,不应存有安全隐患,出租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后,由于承租人原因造成火灾等事故,房东可免责
业主维权属于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能剥夺。但维权人不得利用维权扰乱公共秩序,也不得影响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否则,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6、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可以举报公司周末上班,但是如果其他时间安排了休息则举报可能会无效。对于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但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一般来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会主动去开展调查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
死亡证明开取流程分以下三类: 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二、公民
对于婚前个人存款,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不需要公证或协议,都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这部分婚前个人的存款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了,一般认为是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共同生活使用,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返还的
若在被起诉后开庭前进行财产转移,这算是恶意财产转移
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跟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是否喝酒没有多少关系,主要是看在事故中谁的过错大来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有闯红灯、违章变道、超速、逆行等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就要承担主要责任。至于喝酒、无证驾驶,事故处理后交警会给出相应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成员,户口保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时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的子女,户口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
拆迁房子未经评估是违法的。当房屋评估机构程序违法,其评估结论不能作为行政裁决认定房屋价值的有效依据。行政机关据此作出行政裁决,应视为主要证据不足
法律分析:偷工减料是违法行为,违反我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可以向建设局举报。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
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员工工资必须在次月30号前发放,只要单位没有违法就是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