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是送达错误还是别的情形
行庭立案后一直没执行,今天查询进度突然发现显示已结案,,这是怎么
委托人有特别限制,只是好友不能作为委托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可以向交通申请,交通队开具鉴定委托书,然后伤者带上相关材料到交通队指定的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另外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写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
【法律意见】被告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或法院公告属于程序错误,可以以此为理由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开庭是不要费用的,但立案时需要交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根据案件的类型不同而不同,具体可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
您好,可以联系你的其它股东,让他们尽快支付赔偿金额,然后申请解除限高。
你好,如果是婚后取得,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建议报警,并保存证据
不服一审上诉,二审的改判概率大不大是需要根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错误,如果没有问题就不会改判,反之就会改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如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
向法院执行人员提出异议,说明情况。你可能履行了一部分,但并未足额履行判决内容
您好,如果您已经买了房产,那么您既成为新的业主,应当与物业签订新物业合同
可以。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
如果独生子女证上的名字与户口簿上名字不一致,肯定会有所影响,因为这样无法证明是同一个人。解决办法:一是去当地村委会或者社区开一个曾用名的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在户口曾用名上增加此一项,那么以后凡是出现两个名字中任何一个名字的证件都是有效的。二是开具曾用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更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起诉人是无法自行调查对方银行流水账单的,但起诉人可以请求法院调取银行流水账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意见】 起诉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审理离婚案件是需要在审限之内审结的,那么调解工作也需要知道审限之内必须进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民事诉讼开庭后证人不可以撤销自己的证言,除非有证据证明其证言不合法。比如受到威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61条也有类似规定。中国法律规定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如果你不想委托律师,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向法院递交一个申请书,写清楚延期的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带法院同意后,方可不去开庭
对方也会同时传去询问吗,会和对方辩论和执证吗?还是法官就问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