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什么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1、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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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认定为交通事故全责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事故责任:(一)追尾的。(二)逆行的。(三)倒车的。(四)溜车的。(五)开关车门的。(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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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采取雇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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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某运输公司的雇员,公司派王先生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由于途经王先生的老家,王先生便想顺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他人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他人车毁人伤。请问,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王先生和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运输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王先生追偿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
案情简介:(2021)辽民终232号2017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到某公司工作,在某轮船上从事机工工作。2018年11月王某在船上工作时从两米高处跌落摔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向营口市站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确认其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院于2019年8月7日下发营站劳人仲案字【2019】第55号仲裁裁决书,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王某申请认定工伤,并申请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为
在工作期间出现疾病,可能认定为工伤,也可能不认定,要看实际情况,若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单位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等级后,再按照相应的工伤等级支付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认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3)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以上条件,基本上可认定工伤。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
1、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可要求交通肇事方进行赔偿。其中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对于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而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属于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立法规定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较长,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行使权利。 该1年期限,虽较用人单位申请的期限较长,但该期限和《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期限一样,理论上属于短期期限。工伤保险权利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规定为1年,除了考虑便于调查举证,利于进行工伤认定外,
灵活安排工作期间(2月3日-2月9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劳动者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工作的(包括到单位工作和在家上班),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劳动者在2月8日、2月9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