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归出租人。
判决书节选:
上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临迁费系针对杨出租选择回迁商铺而支付的费用,而依据涉案《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涉案房屋被拆迁则双方解除合同,故不存在朱承租能够回迁商铺并按照涉案《商铺租赁合同》继续经营的情形。
因此,朱承租主张杨出租向其支付商铺临迁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是符合发放临迁费条件或分配安置房条件的,需先向区政府申请发放和分配,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起诉。如果直接起诉,会被法院驳回起诉。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楼顶使用权一般不只归顶楼用户,归全体业主用户使用。在顶楼业主用户的购房合同产权不包括楼顶的情况下,楼顶属于全体业主用户共有,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属于小区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
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确定标准:1、拆迁安置房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3、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
一、承租人死亡折迁权归谁 根据拆迁政策,拆迁补偿对象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或所有权人,在司法实践中公房的承租权转化为财产权益,在承租人去世后,可以作为遗产来予以继承。被拆迁公房房屋属于遗产范围,应按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1、房屋承租权属于我国公
1、如果夫妻离婚的,只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以单方面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贴,即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未抚养方不再领取。2、其次,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
商铺楼顶平台的使用权归谁所有一、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指结构相连或共有的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应当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二、但由于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当然其也不计入分摊面积。另外,屋顶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房屋
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娘家人。但是迁出地下一次划分土地时该部分土地会集中到村集体进行重新划分,迁入地在其迁入之后再次划分土地时会划分一份土地归迁入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
广州征收的土地上没有青苗,青苗补偿款归谁?张静律师解答:即使征收的土地上没有青苗,青苗补偿款也应当属于实际经营权人。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立案时案由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经审查,本案涉及的是征收补偿费用的处理,案由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关于涉案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上某经济社确认涉案土地由杨某占有并经营使用,地上附着物也是杨某建设。《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征收
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娘家人。但是迁出地下一次划分土地时该部分土地会集中到村集体进行重新划分,迁入地在其迁入之后再次划分土地时会划分一份土地归迁入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
1、拆迁安置补偿费归被拆迁人。拆迁安置补偿费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的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等一系列损失作出的相关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2)第十八条
案例简述 张家村位于辽西凌河西岸,该村范围内的凌河边处有一片河滩荒地、林地,一直由村委会行使管理权。2005年4月,张某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村委将凌河边处一部分荒地、林地发包给张某。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30年,自2005年4月1日至2035年4月1日;承包权可以继承给后代经营;原有林木由张某负责看护。合同第5条还约定,在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征收或者政策变化不能继续承包的,补偿费按国家政策办理。合同
一、农村拆迁安置房产权归谁所有 农村拆迁安置房产权归谁所有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一方结婚登记前取得的所有权归一方单独所有,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拆迁安置房的增值部分双方各占50%,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
母亲健在的话房子是母亲的,拆迁补偿是母亲拿的。如果父母都不在了,那么房子补偿就是遗产,子女平分的
应该是你爸爸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小产权房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有拆迁补偿款的,拆迁补偿款是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
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娘家人。但是迁出地下一次划分土地时该部分土地会集中到村集体进行重新划分,迁入地在其迁入之后再次划分土地时会划分一份土地归迁入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
老房子翻建后产权归属于已办理了产权登记的人。由于不动产物权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才会发生效力。所以是根据不动产登记书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
农民耕地使用权不可以永久拥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对土地不具备永久使用权,耕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
居住权人一般不能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权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权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
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应该归配偶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丧葬费并不是遗产,不能按照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