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前言
近一二十年,由于城镇化大规模推进,我国进入了征地拆迁高峰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期。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利益对决、博弈中,法的启蒙,如春风细雨,播撒在每一个维权者的心中。
法的力量,如利刃出鞘,捍卫着大多数维权者的利益。
A,就在这个风雨兼程的时代,四处征战,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历经十年,XX这艘航母军团,依然时刻护航。十年,作为征地拆迁行业内的黄埔XX,我们不吝于培养精英,积累了深厚经验,研究了大量案例。
希望能给最需要的人,带来庇护。也希望,能与各界XX进行诚恳、广泛的经验交流。
为此,我们隆重推出了XX的研究成果系列。今天分享的是A智库精选案例之一百四十四,以下进入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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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逾期不作答复的行为违法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标签: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案情简介:2014年7月3日,B向盐窝镇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表》,申请公开横穿原告房屋院落的石子路的政府批准手续。
盐窝镇政府于2014年7月7日收到B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诉讼期间,盐窝镇政府针对本案B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信息公开答复意见》,法院于2014年11月18日送达B。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盐窝镇政府负有对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盐窝镇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复B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违法的。
因盐窝镇政府在本案诉讼期间,就B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作出答复,故判决责令其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
故判决如下:确认利津县XX对B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予答复的行为违法。
实务要点: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案例索引: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人民法院(2014)利行初字第19号“B诉利津县XX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见《薄万胜与利津县XX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审行政判决书》(审判长C,审判员D,人民陪审员E),载《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1124)。
一、行政机关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后逾期未答复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后行政相对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被确认违法时,行政机关会被责令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及时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信息查不到原因:但是,对于生效法律裁判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会自动屏蔽,将无法查询到。找不到被执行人信息有可能是判决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案件尚未进行执行程序,也有可能执行法院还未将案件录入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与执行法院联系,询问原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所以,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2、行政复议被驳回相当于复议机关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3、关于诉讼主体:行政复议法和复议法实施条例中未涉及,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
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
一、行政机关对管辖权有争议如何处理1、行政机关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行政机关可以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程序有哪些1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任何法律都要遵守一定的立法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也要公开,这是公开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你好,被申请人对于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只能执行,不能去行政诉讼,也就是说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没有和申请人一样的权利。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申请之日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1、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般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可见,如果不是“罚款”的处罚是允许的。2、是指同一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即同一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次行政处罚。
法院收到再审申请的,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又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一、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定如下: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2、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怎么办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一、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用 行政诉讼法是处理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而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的管辖,对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的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
最高人民法院开设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2014年11月13日正式开通,可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北京、浙江、重庆等20个省(区、市)地方法院的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进展情况。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立案、分案、庭审等审判流程信息以及案件流程进展。此外,还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供关于庭审笔录、庭审录像和电子卷宗的查询服务,同时就各类诉讼文书、通知等实体材料提供电子送达服务。这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一、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定如下: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2、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
你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不会影响政审,考公务员不会。 这种情况 建议听取律师专业意见,谨慎核实清楚,如需帮助可微聊。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可以报警处理,警察可以查证
1、申请宅基地后,如果村委会不批准的话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
1.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收费,是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纪检、物价部门投诉的。2.如果当事人选择起诉,依法是可以的,但费时,费力,且相对效果不一定好。3.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