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物品是有权利收回的,但只有如下情形可以追回:
1、如果受赠人同意退还的,赠与人可以收回;
2、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的,赠与人可以收回;
3、如果受赠人存在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送的物品是有权利收回的,但只有如下情形可以追回:1、如果受赠人同意退还的,赠与人可以收回;2、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的,赠与人可以收回;3、如果受赠人存在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
法律分析:没有直接影响。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起诉处理。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 具体详联本律点击头像
卖酒是否需要取得授权,要看厂家规定。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卖酒了
一般是不合法的。目前我国法律对高中开除学生无禁止性规定,如果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被学校开除的,学校应出具开除手续,写明所违反的规定,学生要求转学的,应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对开除决定,有权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高中生是受义务教育法保护的,一部分未成年高中生还是受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而高中生打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学校内打架,这种要收到学校纪律的约束,但学校纪律也不得超过法律界限,所以学校一般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孙子没有财产继承权。但是可以通过遗赠使孙子享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1、按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也不得调整承包地。2、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1、劳务派遣工有五险一金,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公司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
公婆的遗产媳妇是否有份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2、另外,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因为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下情况除外:1、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2、岳父母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父母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
1、对于居住证办理,房东是义务帮助。2、居住证明是办理居住证的必要条件,必须要房东出具产权证,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才能完成。3、可以把办理临时居住证需要的材料让房东过目并给他看自己准备好的材料,取得房东的信任。如果房东不放心,可以在上面写上:办理居住证专用。4、如果找的是中介介绍的房子,可以委托中介进行协商和办理。5、协商不通可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不能继承。被继承人只是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1、爷的宅基地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让孙子继承。2、孙子原则上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3、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儿子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法律
器官捐赠一般是无偿的,但实际情况下可能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对于需要加以脚镣的犯人,可采用不同重量的,但最重的不能超过5公斤。但是,对于死刑犯有特殊规定,其脚镣采用的是9公斤重的铆钉式死镣。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
1、不一定有。年终奖并非是劳动者的固定报酬,是要看双方在劳动合同当中是否有明确约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当中是否对此有进行规定。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性,工资可以低于正式期20%,但享有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劳保福利待遇。虽然经济分配是用人单位自主权,但用人单位制定分配方案应当合法,而且公平。试用期职工不享受年终奖,显失公平。因此,试用期
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暖气接口费等相关费用?这一点可以毋庸置疑的说,无权。 1、开发商无权收取接口费的理由(1)首先,拿通俗的道理来讲,暖气、燃气如同水、电一样均是公共基础设施事业。通常业主只交纳水费、电费,而不用交纳铺设水管、电网所需要的管网费,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房地产开发商也无权收取暖气、燃气管道集资费。诸如此类,开发商理应在交付房屋前做到水、电、气管网全通,以保证业主能够正常的使用。
没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