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配偶有权继承。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继母是否可以继承,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2、无遗嘱,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所以,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前提,继母有继承份额。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因为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下情况除外:1、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2、岳父母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父母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
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暖气接口费等相关费用?这一点可以毋庸置疑的说,无权。 1、开发商无权收取接口费的理由(1)首先,拿通俗的道理来讲,暖气、燃气如同水、电一样均是公共基础设施事业。通常业主只交纳水费、电费,而不用交纳铺设水管、电网所需要的管网费,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房地产开发商也无权收取暖气、燃气管道集资费。诸如此类,开发商理应在交付房屋前做到水、电、气管网全通,以保证业主能够正常的使用。
老公继承父母财产老婆一般是无权继承的。但如果该继承发生于结婚登记后,离婚前的,该继承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不可以。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五保户是指无子女的老人,老人的户口簿上是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作为五保户的侄子,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五保户的承包地只能交由集体重新进行发包。《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
婚前财产也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配偶有权利继承。 遗产本身就是针对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而婚前财产就属于逝者的个人财产,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孙子没有财产继承权。但是可以通过遗赠使孙子享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遗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父亲的婚前财产,继母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母作为其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离婚后孩子是否有权继承再婚家庭的财产应当具体分析1、离婚后孩子有权继承再婚家庭的财产有两种情况:(一)再婚后,继父母在遗嘱中确认留给孩子财产,由于遗嘱继承的适用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合法有效,在继父母离世后孩子是可以取得财产的。(二)离婚后又再婚,如果再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可以按照亲生子女的权利进行法定继承。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
法律分析:没有直接影响。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
1.婚前财产房产加名字可以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不可以平均分配,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婚后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则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也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2.司法中有解释规定,夫妻在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
1、劳务派遣工有五险一金,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公司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1、对于居住证办理,房东是义务帮助。2、居住证明是办理居住证的必要条件,必须要房东出具产权证,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才能完成。3、可以把办理临时居住证需要的材料让房东过目并给他看自己准备好的材料,取得房东的信任。如果房东不放心,可以在上面写上:办理居住证专用。4、如果找的是中介介绍的房子,可以委托中介进行协商和办理。5、协商不通可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
一、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存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企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或者是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二、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
婚前财产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
父母的财产,子女当然有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父母的配偶、以及父母的父母,共同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子女能够享有父母财产的情况,针对的是父母去世之后。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世的时候,子女不能请求分割父母的财产。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