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提出了执行异议撇回了怎么办?

问题描述

提出了执行异议撇回了怎么办?
1个回答

1. 您好,执行异议撤回后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异议,只要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终结前,都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2.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3. 以上回复为根据问题推断,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尚需进一步了解,可以进一步详细沟通帮你做一下免费案件评估(案件风险、诉请可能性等)。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