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第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有可执行财产该怎么处理1、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但被告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
根据目前正在实施的法律规定,只要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这个债务就会跟着被执行人一辈子,即便他死后还可以继续执行遗产。我们都知道诉讼有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申请执行有申请执行的时效,一般为两年。但是一旦申请执行立案以后,便再没有时效的规定了。即便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被执行人也依然会被限制高消费,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中的钱也可以被继续冻结。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发现被执行人也有可供执行
个人(合作公司法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强制执行该怎么处理。?首先,要确认一点,法院强制执行的是你个人还是你的公司一、如果是你个人,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你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你的财产情况,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你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只要法院有你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你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你,不存在什么追诉期的。 二、如果执行的对象是有限
对于法院来说在企业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查封相应的固定资产,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
法律分析:老赖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般会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6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九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一、问题之说明没收财产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使用。《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判决在判处犯罪分子财产刑时,判决主文一般表述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未明确“个人全部财产”的具体
如果被告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只能中止执行;但如果是被执行人称自己没有财产,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藏财产等行为的,则法院依旧会继续执行这些财产,而且会对被执行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
1、离婚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不需要处理,只要对夫妻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即可。2、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人(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那么,法院如何进行房产强制执行程序?如何对无证房产强制执行?房产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下面小编针对该问题为你详细介绍。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法院受理的房产民事案件中,因当房产事人用房屋到银行抵押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而导致的房产诉讼案件较为普遍。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房产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仍逃避或无其它财产履行生效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抵
没有退休应该有工资卡啊,至于养老保险这块建议您与法院沟通一下。
从文义角度来看,这句话好像本身就有点问题。既然是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了,又如何说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因为在实践中,很多财产明明就是被执行人本人的财产,却登记在其他人的名下,比如: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登记配偶或亲友名下,登记在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等等情况。特别是对于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及准不动产的高价值财产尤其是这样,这些财产明明就是被执行人购买的,或者也明明是被执行人本人在使用,但是因为《物权法》等
人民检察院若对于刑事案件二次退侦猴都没有新证据可供使用的,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两次后,一般应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你好,是否还有同住的人呢
执行依据,通常是指具有给付内容并能据以强制执行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依据法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对案件重新审理并作出新的裁判的请求,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为平衡好保障当事人权利与维护生效裁判稳定性的关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一、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社保如何处理劳动者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否则会造成社保缴费中断的情况,从而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办理时只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能够办理。以养老保险为例,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从所居住社区办理的就业失业证等。凭这些材料,在人才交流
报到证和托管档案没有直接关系,可以直接落档案。报到证仅仅是证明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身份而已,一般报到证是上下两联(一联蓝色一联白色),蓝色一联通常要求去生源地教育局或者人事局报到上交,白色一联通常是学校存入学籍档案,就在档案中。如果那边人才说需要报到证才能落档,蓝色那一联又找不到了,那么唯一的希望就是让人才交流中心打开档案看里面是否有白色那一联报到证。(特别注意:档案不能自己开封)要是档案里也没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