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1.1)
第六条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2016.12.1)
第九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10.24)
(六)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破解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难题。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为防止终本程序被滥用、将原本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纳入终本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院紧紧抓住终本案件合格率这一关键指标,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明确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将该类案件纳入单独建立的终本案件库,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并对数据库内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数据库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同时,通过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途径,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执行不能”案件。
3.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人民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作了严格规定,包括要求必须依法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依法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约谈申请执行人等等。
特别是规定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律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消费,防止其借终本程序规避执行。此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一旦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及时恢复执行。
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国际上通行做法是,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和线索,否则不能进入执行程序。即使进入执行程序,如经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程序终结。
当事人可向相关法院提出公司破产或个人破产申请,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债权债务问题,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我国现行强制执行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制度优势。
22.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一、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二、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
三、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四、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五、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
六、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七、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八、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
九、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十、严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十个严禁”是执行工作的十条“高压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触碰“高压线”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2019.4.21)
(三)扎实推进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长效管理针对委员们提出的规范“执行不能”案件认定标准和结案程序、完善恢复执行程序、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制度功能等意见建议,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制度和技术约束。完善“执行不能”案件认定程序和审批制度,明确要求认定前必须依法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既审核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财产情况,也审核线下财产线索核实情况。
加强“执行不能”案件管理,凡认定为“执行不能”案件的,一律纳入统一的专门案件库进行管理,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过滤,一旦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同时对这类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
加强督办检查,杜绝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挤干“执行不能”水分,努力使“执行不能”案件办理真正让当事人信服。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2021.11.11)
六、必须严格把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严禁未穷尽执行措施而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应恢复执行而不及时恢复;
【法律意见】1、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2、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律分析: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即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大多数法院是直接向原执行法官直接申请,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也是向原执行法官申请,不需要重新立案,但有些法院需要重新立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
执行案件“终本”后,申请人还可以做什么?“终本”后申请人还可以做什么?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问:“终本”后,申请人还可以继续查找财产线索吗?答:案件“终本”后,申请人依然可以继续全方位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
转自马鸿雁 法之雁鸣一日,老同学袁小甲很紧张地给我打电话:“我申请执行那个案子,法官告诉我,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是不是以后法院就不管我了?我该怎么办?”我安抚好同学,先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袁小甲三年前借给了朋友赖小乙50万元,后因赖小乙逾期未还钱,就一纸诉状将赖小乙告到了法院,法院判决赖小乙偿还借款50万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赖小乙依然没有还钱,袁小甲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只查
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有时候会听到“终本”一词那么,什么是“终本”是否“终本”后案件法院就不再管了“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做些什么执行法官对“终本”案件又有什么高招01什么是“终本”?“终本”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02为什么要“终本”?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
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在恢复执行前,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
银行卡冻结后办理新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银行卡冻结只会影响被冻结银行卡取款,并不会影响其他业务。 一、银行卡冻结后如何处理 联系银行查询具体情况。 发现银行卡冻结,要在工作日联系开户银行进行咨询。通常银行卡冻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人民银行转账系统冻结。 银行卡账户如果转账流水过大,备注中存在不合适文字,均可能会被冻结。此情况处理方法是本人去银行申请解冻,通常 3 个工作日内即可解决。 2、警方临
可以。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人依法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立“执恢字”案件。明确了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而结案,以及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会。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终本”后,法院之前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加入征信黑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另外,执行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隔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有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就会追究到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什么是“终本”?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
不会。“终本案件”并不是不再执行。法院对此类案件将定时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有财产线索,将立即恢复执行,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同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适用终本程序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申请执行人可继续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申请
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只要是被执行人名下的,可能会被冻结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
如案件未终结强制措施应存在,除非被债务被清偿或提供担保,可与承办法官沟通。网系统偶尔会滞后或故障。
可以根据和解协议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意见】案件终结执行的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修改)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你好,剩下的应该继续执行,尽量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尝试报案,但是民事审理中没有移动刑事,应该很大可能立不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