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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成年怎么处理,法律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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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成年怎么处理,法律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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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夫妻离婚时,子女已经成年的,双方只需要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即可,不再处理孩子的问题。

健康的成年子女,不存在抚养的问题,父母离婚时不会涉及抚养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就是不仅有抚养的义务,而且有教育的义务,统称为抚育义务或换个角度称之为抚育权。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享有受抚养权的既包括未成年子女,也包括虽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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