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财税处理
一、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
20__底年我国出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政策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先后出台了财税[2008]170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9]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两个文件精神,除其他个人外,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不再享有免税政策,财税[2002]2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的“非应税固定资产”概念自然也就不复存在。
增值税转型前,除其他个人外,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都是一致的。而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身份及其所在地区、所销售固定资产的类别及其购进或自制时间,对其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都有影响: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及该资产购进或自制时间的不同,分别按照适用税率或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除其他个人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律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增值税适用政策不同,其会计处理也存在区别。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其他货物的处理一样,即小规模纳税人应通过“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
这里需要关注的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时,如何进行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甲公司系一般纳税人,200_年出售于20__年1月份购买的某设备,该设备用于生产一种免征增值税的产品,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额。
设备原值20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售价12万元,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甲公司对该业务的会计处理: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5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20000
3.根据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一款,该公司应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120000÷(1+4%)4%÷2=4616÷2=2308。
按4%应交增值税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46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16
减半未征的增值税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308
贷:补贴收入2308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34616
贷:固定资产清理34616
对于应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计算,首先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再按4%征收率减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额。
因此甲公司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额是正确的。但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根据财税[2009]9号文,适用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已使用固定资产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对于企业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直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而不能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因为如果将按简易办法计算出的应纳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则在计算本期应纳税额或期末留抵税额的时候,这部分应交增值税就必然会参与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上,无论是旧税法下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还是根据国税函[2008]107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的从今年2月1日开始启用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这部分应交增值税都是单独填入“按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与其他业务的“应纳税额”或“期末留抵税额”分别计算的。
假设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11万元,销项税额10万元(包括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应交税额),无上期留抵税额等其他事项,则期末留抵税额应为110XXXX0008)
=12308元,而非110XXXX0000=10000元,同时当期应纳税额为2308元。当然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同时“期初未缴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从国税函[2008]1075号文调整后的申报表看,这一规定仍是适用的。因此2308元的应纳税款如果未交则可以抵减期末留抵税额12308元,即结转到下期的“期初留抵税额”为12308=10000元。
2.对于减半未征的增值税,甲公司将其计入“补贴收入”也是不合适的。首先,即使减半未征的增值税可以作为政府补助,但“补助收入”科目也只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而无论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或者新会计准则,对于政府补助都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更重要的是,对这种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只有对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才能于实际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科目。
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作为政府补助的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而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由于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会计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因此,不论企业执行会计制度还是新准则,将直接减征的增值税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都是不正确的。综上,甲公司此笔业务正确的会计处理应为: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5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20000
3.按4%征收率减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2308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230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308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32308
贷:固定资产清理32308
当然,甲公司的处理对其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并无影响的。公司的处理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是XXX元。而根据财税[2008]15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所以即使甲公司错误地将减半未征的增值税2308元计入“补贴收入”,也应同时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清理”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贷方登记出售固定资产的取得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其贷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损失。清理完毕后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固定资产清理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的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是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入固定资产的业务。租赁公司出租是为了赚钱的,不是光为给企业借钱的,所以在租赁期内分期支付的实际总价款中包括有:固定资产的购买价(包括应构成固定资产成本的一切费用),租赁公司垫支经费的利息费用,还有就是租赁公司应赚取的利润等。因而这远远高出了企业用自己的钱去购买的价款(固定资产真实价值)。这时的应付给租赁公司的价款超出了固定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
【问】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本为120元/件。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0元。(假定乙公司以250元价格销售)。请问甲、乙分别进行哪些账务处理? 【答】 甲公司账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23400 贷:主
(一)产品对外销售 企业对外销售的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消费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如:广州市某摩托集团公司2003年2月销售摩托车100部,每部售价2万元(不含增值税),货款未收。摩托车每部成本为1万元;适用消费税率10%。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向购买方
例举如下: [例一]某村通过清理资产,出售一台旧495机器,原值1200元,售价900元收到现金,495机器已提折旧800元。会计分录: (1)先注销固定资产和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400 累计折旧800 贷:固定资产1200 (2)收回价款: 借:现金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900 (3)结转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500 贷:其它收入500 [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
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所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在会计处理上,也要区分上述不同情况: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
坏账的概念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可能最终不能够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坏账。所谓坏账,是指不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然不能够收回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
【例】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2007年12月30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的全部股权,所得价款2300万元全部存入银行。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1500万元,损益调整为4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准备为3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2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该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30
计提坏账准备金是通过“坏账准备”账户进行核算的,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其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在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 (1)如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 (2)如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账户。 (2)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账户。 (3)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
应交税费(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顼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
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1)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应交增值税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①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
正确的做法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处理,下面举例说明: 【例】A公司连年盈利,税务稽查局完成了对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的稽查,共查补所得税900万元。A公司及时补缴了税款,同时进行了以下账务处理: ①借:营业外支出90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0万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0万 贷:银行存款900万 A公司进行年末账务处理(不考虑盈余公积)时, ③借:本年利润90
一、新旧会计准则对递延收益的不同界定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主要体现在2001年发布的《租赁准则》和2001年修订的《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根据这两个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在递延收益下设置“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根据新发布的《
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的,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
例:某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该企业第一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000元;第二年发生坏账6000元,其中甲单位1000元,乙单位50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00元;第三年,已冲销的上年乙单位的应收账款5000元又收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300000元。 1、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0 贷:坏账准备 3000 2、第2年发生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6000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性地产的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二、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
以下公司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的方法: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3、受让股权单位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股权面值)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贷:银行存款【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