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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的子女还有资格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及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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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的子女还有资格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及土地吗
1个回答

一、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或者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或者草地。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属于遗产范围子女应当继承。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当然也就不属于遗产范围,所以不能继承;但土地的使用权,如符合上述二规定的,发包方也是要收回的;如不属于上述情况,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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