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答滴答,楼上装修楼下漏水,损失谁来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2-09-29 15:50 发表于北京
案情简介
请求法院判令:
一、小张夫妇及装修公司赔偿因房屋渗漏产生的房屋修复损失16480元;
二、在报纸及涉案小区张贴道歉声明;
三、立即将7C房卫生间及对应下水道管道进行整改、恢复原状并由某物业公司管理处监督;
四、支付小李维权产生的律师费5000元。
法院审理涉案协议有小张夫妇、装修公司及第三人小李妻子签章确认,视为各方均知晓协议中的内容并对其予以认可,该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依法确认协议真实有效,各方均应遵守协议约定。
根据协议约定,装修公司在对小张夫妇房屋装修竣工后的三年质保期内,如该房屋再次发生渗漏,将承担一切损失。
小李为修复房屋漏水支付卫生间装修费16480元,装修公司主张因小李修复的具体内容没有提前告知,故不认可小李洗手间修复费用。
法院认为,协议中并未约定小李夫妇修复卫生间渗漏的方案及费用支出需先行告知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装修费16480元中有不合理的支出部分,故对其主张不予采信,装修公司应支付小李房屋修复损失16480元。
因小李房屋渗漏系由小张夫妇改造自家卫生间导致,小张夫妇应对装修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小李要求小张夫妇及装修公司登报及在涉案小区张贴声明向其道歉的诉请,法院认为,“赔礼道歉”系针对侵害他人人身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小李未能有效举证三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其人身权造成损害,故其该项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关于小李要求小张夫妇及装修公司立即将某小区7C卫生间及对应下水道管道进行整改、恢复原状及第三人某物业公司管理处配合小李监督小张夫妇及装修公司履行的诉请,经查,装修公司已于2020年4月对小张夫妇房屋卫生间进行整改,截至第二次开庭,卫生间已无渗漏现象;
小李亦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小张夫妇自家卫生间改造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故对该两项诉求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一、装修公司向小李支付房屋修复损失16480元;
二、装修公司向小李支付律师费5000元;
三、小张夫妇对装修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已按判决内容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邻里和睦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中国有句俗语“远亲不如近邻”,表明了中国人对邻里关系的重视。
民法中的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随着城市居住空间复合化,类似本案中楼上装修改造、楼下漏水受损的情形比较常见,而居住环境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社区邻里纠纷若未能妥善解决,容易造成邻里之间矛盾,团结和谐的社区氛围也将受到影响。
现实生活中,当居民朋友遭遇因邻居装修等行为致使房屋受损时,应及时向邻居、物业公司等相关方反馈并保留证据,积极行使权利,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造成损失的责任主体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修复及损失赔偿的法律责任。本案的妥善处理,有利于引导广大居民朋友在行使自己物业权利时,以不妨害他人生活便利为前提,友善团结邻里,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上漏水漏到楼下,根据具体原因确定负责人: 1、房屋本身原因,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责任; 2、物业原因,如公共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由物业承担责任; 3、楼上业主原因,一般由楼上业主承担相关责任; 4、楼下业主原因,一般由自己承担相关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问题,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的。对于楼上装修导致的下水道漏水的情形,是由装修公司负责任。对于管道是正常老化、自然损坏,则由管理者和物业负责。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
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由货运公司赔偿。法律规定货运公司的连单背面写到的“贵重物品损坏不给予赔偿”是无效的,但如果货运公司确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自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货运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
张某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为一款新能源小型轿车。2020年7月14日,车子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普通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致使网约车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中,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后续处理中,因网约车的停运损失费,双方对赔偿产生了分歧。张某提出,事故发生后,车子无法营运,因此对方要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刘某不同意,张某将其与货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告
法律分析属于房屋原因的,由房东赔付出租房屋漏雨损失,因租客使用不当的,由租客赔付房屋漏雨的损失。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房屋漏雨,房东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漏雨,租户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
如果是楼上的地暖管道漏水而造成楼下的房顶滴水,应该由地暖管道的施工方负责。 地暖管道漏水应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1、在质保期内,毫无疑问由管道施工方付完全责任;2、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应当按漏水的情况区分责任。是管道的质量问题,可以追诉管道供应商的部分责任;是施工原因造成的,可以追诉施工方的部分责任,是使用不当的,由使用不当的业主承担责任。无法找到合理原因的,由业主、施工方、物业共同承担责任
你好,纪孙志律师为你解答。这种情况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的,有需要可珈威信
因火车晚点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目前我国对火车晚点的赔偿是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是不会赔偿的。但如果是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晚点的,是不产生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飞机延误可以要求赔偿吗 乘客与航空公司建立航空旅客
近年来,冤假错案的发生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每当冤案错案发生时,给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造成了巨大痛苦乃至无可挽回的损失。如果法院判错案当事人损失谁来赔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网友咨询】 在一起民事诉讼中,由于法院的法官故意引用不合法的证据,给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后经省高院申诉,将其违法之外指出,令其重审,前后判决几乎不同,但此
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只赔直接损失。根据我国的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只要权利人有合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由于此次事故导致了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义务人就应当赔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
1、超过保修期,开发商对水管因接头问题而漏水不应承担责任; 2、由于漏水是因为你家与总水管的接头处存在问题导致,致使楼下也进水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你有一定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但楼下要对其损失负举证责任。 3、物业对没有保护好总水阀手柄的安全以及在手柄被偷之后没有及时修理安装,因此导致损失的扩大,也有一定的责任。
因为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建设未超过五年的应当由开发商担责。若是已经超出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负责。若是应当由开发商担责但是开发商不承担责任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起诉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楼下漏水的,需要先查明责任归属。对于公共设施,应当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对于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
因楼上王女士家装修施工不当漏水,楼下张女士家房屋受损。张女士多次找王女士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赔偿其财产损失及维修费用。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女士赔偿张女士财产损失及维修费共计3000元、误工费1000元,鉴定费由王女士负担。 基本案情 原告张女士诉称,被告王女士为楼上住户,其装修房屋后由于防水处理不合格,卫生间频繁漏水,导致家中屋顶长期阴湿,散发异味、卫生间吊顶积水、龙骨锈蚀、浴霸进水。
你好,最好双方协商处理。楼上住户卫生间的下水管支管在楼下住户的部分漏水,应该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楼上卫生间渗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理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置。
一、楼上漏水到楼下新房,该由谁来赔偿1、楼上出现漏水,造成楼下住户损失的,由谁来赔偿,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是楼上业主装修不符合要求造成漏水的,由楼上住户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楼上住户、物业公司、开发商都有过错的,由三方按责任比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看责任属于谁,首先要确认主管道漏水原因。2、责任划分:如果因装修造成漏水,就是装修公司责任。如果不是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业责任,此时如果没有过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追责。如果过了保修期,只能物业自行赔偿。3、你可以聘请房屋鉴定机构,并邀请物业到场,对装修的管道进行认定,确定具体的责任人,然后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即可。《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
1、如果是由于房屋本身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如水管爆裂等),而租客不存在使用不当情形的,则应该由房主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租客使用不当所引起的,而房屋质量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如防水措施等符合标准),则应由租客进行赔偿,房主没有责任;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也是造成对方损失的原因之一的,则房主和租客都应承担赔偿责任,房主具体的承担比例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