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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单位需要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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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单位需要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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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单位需要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吗

在试用期内单位需要给员工交养老保险。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当然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3、《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内三十日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试用期内公司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自行规定工作满一定时间才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而且,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单位也会存在很多风险,比如工伤风险、医疗风险、员工主动离职索要经济补偿金的风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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