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黄某被重庆市某学校聘请为代课老师。2012年7月暑假后,校方一直未给黄某安排工作,并单方解除了与黄某的劳动关系。
2012年11月12日,黄某向学校所在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学校无故辞退且拒绝协商辞退相关问题,要求学校支付经济补偿;且校方为给其办理失业保险,要求校方支付其失业期间的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劳动仲裁裁决支持黄某诉求,裁决学校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5200.00元与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11256.00元。
校方不服遂提起诉讼,认为《社会保险法》没有关于职工享受失业保险的具体规定,不应支付黄某失业保险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了劳动仲裁结果;后校方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内容。
【争议】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学校黄某是否应赔偿黄某失业保险金?黄某依法享有失业保险待遇,而学校与黄某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为其依法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导致黄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学校应负担赔偿责任。
【评析】
1、职工失业保障权
公民依法享有劳动权利,且从宪法层面上赋予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内容的劳动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权利,系现代法治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兼顾于公民生存权与社会权双重属性。
我国现行法治理念在充分实现公民基本生存权的基础上,适当运用国家对公民社会保障权利的干预,建立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基本保险的社会保险制度,并单独立法予以规范。
从法律规范来看,职工失业后获得社会的一定帮助实质为公民行使基本人权的表现,而失业保险就是运用一定的社会机制保障公民能够行使自身享有的基本生存权,一旦职工非因自身原因失去工作的机会,就应赋予其享受社会的一定回馈,得到生存保障。
2、失业保险的权责关系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工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职工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职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办理的社会保险种类,无论其缴纳保险费怎样分配给用人单位与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学校与黄某建立了劳动关系,一直未依法给黄某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导致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后无法办理失业登记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学校应为自身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3、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失业保险的标准应依据职工能够享受到的失业保险金进行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能够给予职工的待遇,亦是权利受损的实物衡量。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该法律规定赋予了省级人民政府对失业保险金的立法权限,确立了立法权利,且有一定范围的限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各地不同,决定了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各地亦不同,但该标准产生的法律依据是相同的,均出自于《社会保险法》的直接法律规定。
黄某的失业保险赔偿应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失业保险地方性行政规章,《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造成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应比照失业人员工作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120%予以赔偿,黄某主张失业保险赔偿的时间为14个月,且其失业时间内重庆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每月670.00元,因此重庆市某学校应赔偿黄某失业保险金为11256.00元。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依据:
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给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双方之间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适应支付其工资报酬还是退休金?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者即享有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权利,这种权力属于社会权。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以及是否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均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会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这五个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他三个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比例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
公司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如果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首先可以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诉诸法律。【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如果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首先可以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诉诸法律。【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2、《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
一、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哪些责任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一、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哪些责任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一、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哪些责任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企业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依据:
一、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哪些责任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企业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依据:
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生病,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并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1、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
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赔情形中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应作狭义理解。即该驾驶员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不包括已取得驾驶资格后,因延误换取新驾照,需要补换办证手续的情形。所以,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理由来免除其赔付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赔情形中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应作狭义理解。即该驾驶员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不包括已取得驾驶资格后,因延误换取新驾照,需要补换办证手续的情形。所以,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理由来免除其赔付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30万元,员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比例原则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应遂月从工资中扣除,但不得全部扣除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