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巧系一家公司的打字员,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最低工资制,即每月1260元。
可是前不久,当王*巧领到自己第一个月的工资后,却发现比约定少了100元。
经查询,方知系公司从其工资中扣除了100元用于缴纳工伤保险,还称一切都是为了王*巧好,即使日后出现意外伤害,至少也有个照应。
不明就里的王*巧当即无话可说,甚至还对公司的“周全考虑”表示感激。
点评:
公司无权如此扣缴。
《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是任何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履行的法定义务,即该费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公司将其计入王*巧最低工资并从中扣缴,明显与之相违背。
相关法律知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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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相关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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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费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欠费;一种是个人欠费。因此作为劳动者,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欠费的主体,然后再寻求解决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应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
1、最低工资标准中,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含在内。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简要案情:2008年,王某入职扬州某教育公司,在下属学院从事保安工作。2015年,该教育公司设立常州某物业公司,并将其在学院的业务转入该物业公司,王某遂与常州某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18年9月以物业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物业公司正常支付王某每月最低工资,另支付王某加班工资计6万余元。2018年8月1日起,扬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物业公司仍以1890元发放。
您好,请问您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您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请问老板有没有给你们买社保呢?如果没有买社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根据
加班工资基数:参考这个法。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公告 一、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
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该生活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3、职工请事假的:职工
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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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略有不同,按当地或本部门规定缴纳。有的单位为节省缴纳金额采取最低缴纳方式,这是不合理的,可以到相关部门仲裁处理。 一般: 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你的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你的工资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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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费没有按时交,收违约金是否合理 物业费没有按时交,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对此规定了违约金,物业收违约金就是合理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是不合理的。 提醒您,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享受了物业的服务,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