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xXX起诉被告xXX民间借贷案件,被告xXX拿到起诉状后找到了我,让我代理该一审案件。通过向委托人详细了解后,发现原告的起诉属于虚假陈述,原被告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并且原告并不能提交借条这样的合法债权凭证。
通过了解,发现原告xXX向被告xXX转款并非借款性质,而是其他款项,但被告xXX现无法举证直接证明。后经过我的指导,被告xXX通过与原告xXX沟通并及时取证后固定了证据,但仍然不能直接证明不是借款性质,但好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证据可能性。
庭审中,我强有力的始终坚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及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抓紧原告首先举证不能的弱点,同时又向法庭出示指导当事人搜集的相关其他证据,尽最大努力让法庭相信涉案转款系其他款项的性质,这样,作为被告,我们就尽最大努力做到了举证责任,此时,按照法律规定,仍然应当由原告来继续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很明显,原告是无法举证证明的。
最终,庭审结束后,很快一审结果就出来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当事人表示非常高兴和满意。
民间借贷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案案不同,最难把握,需要律师仔细分析、辨别案情。同一个案件不同的人,可能处理方式和代理思路也会完全不同,结果可能也会不同。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凭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已经发生的证据而起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证明责任。”《民间借贷规定》第17条将证明是否有借贷合意的举
原告起诉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
你好,根据诉状进行答辩
国内法院是两审终审治,两级法院的平均,如果对方没有强有利的新证据基本不会改判,可能性为零。
张某某于2011年5月31日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五谷春”五吨,单价每吨2380元。张某某于2011年7月10日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大化”肥料款31990元。张某某于2011年8月11日向安徽省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申请对送检化肥做检测,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合格产品。张某某、王某某于2011年9月2日向江苏省丰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申请对送检化肥做检测,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合格产品。娄某持有
民间借贷案件中,这6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责 担保,不能一签了事!在民间借贷的担保中,能够为他人作为债务担保的,不是亲人就是朋友,但很少人知道为他人做债务担保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风险。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有资产还债,更有甚者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自己的事业、家庭产生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他人还债
问:我是某民间借贷案件的借款人赵某某,我借了别人300多万,但我知道对方实际是职业放贷人,他借款给我时就跟我说钱不是他的,也是从别人处筹集回来的,也有资金成本。后来我还不起本息被他起诉了,我当庭向法官提出原告是职业放贷人而且出借的款项不是自有资金,但法官没仔细审查这些事实就判我败诉了。我能以法官没有审查出借人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款是否为自有资金为由,要求再审吗?但我没有实质性证据,这样再审能有希望
前言:私人贷款案件是我国司法案件中最常见的案件之一。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建设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案件不同,私人贷款案件相对简单。本文结合民间借贷案件常见的法律纠纷焦点和司法审判实践,梳理总结了法官在审判中通常会问的问题,并给出了答案和建议,使非专业法人在遇到这类案件时能够更好地处理和准备。在审判中,法官经常问法律问题:一,原被告和被告的关系?法官会问,这是因为有必要确认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关系,以
仅有银行的转账凭证原告主张系借款被告不予认可原告怎样举证才能让被告心服口服?济南历城法院的法官告诉你基本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是朋友关系。2019年6月份,刘某因资金需求向张某借款,张某分别于2019年6月11日、6月19日、7月3日向刘某转款共计人民币130万元。之后刘某略有还款,截止目前尚欠本金90万元及利息未还。后张某多次催要,刘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托。张某诉至历城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90万元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分两种情况:1、如果原告住所地就是合同履行地,那么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2、如果原告住所不是合同履行地,那就不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新的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实施后,借贷的利息该如何计算呢?一、没有约定利息 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借贷不支持
这两回事,相信法官的职业道德,不接受调解,开庭后应不影响专业判断。
你好,我是毕诗雄律师。原告没有义务开这个证明。法律也没有规定公告送达需要有下落不明的证据。
近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原州区税务局联合签发了《关于联合征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凡是从2019年4月1日以后在原州区法院执行到位的民间借贷案件,将按照利息收入的3%缴纳增值税,20%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州区地处固原市辖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人口数量大。近年来,受经济形势的影响,民间借贷类执行案件数量猛增。2018年共受理各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作为主张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一方,虽然没有能够提交借款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即应当认为其对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完成了初步举证。此时,被告如果提出双方之间款项支付的其他事实基础,则需对其主张予以举证证明。相应的,在被告提供了相应证据的情况下,由于原告对双方之间存在其所主张的借款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因而原告应当进一步针对被告主张提供其他证据
重磅来袭! 9月14日下午,泗县法院、泗县地税局民间借贷个税征收联合管控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该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凡2017年9月15日以后在泗县法院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将按照利息收入的20%缴纳个税!该院分管执行副院长戚庆光、县地税局副局长刘晓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逐年递增,2017年预计将占到总执行案件的70%。民间借贷一般暗箱操作,且高利
民间借贷案件利息主张2023新规定最高不超过年利率14.6%---杜凯律师2023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1年期LPR与民间借贷利率有关,5年期以上LPR与房贷挂钩。 根据《最高人民法
庞红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包括律师在内的代理人出庭应诉。当事人不出庭的,也可以特别授权代理人,让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样的制度构造,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当事人,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尽管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意外,仍应出庭;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