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9日凌晨,睡梦中的陈女士忽然醒来,然后发现一男子正站在其床前。正当她想坐起呼救时,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捂住其嘴巴以并殴打其面部。
在被陈女士咬了一口后侯某某翻窗而逃。侯某某在被逮捕后交代,因为陈女士刷小视频声音比较大,影响他休息,所以他就对陈女士实施了侵害行为。
这名男子涉嫌何种犯罪?
侯某某这种不经过陈女士同意就擅自进入陈女士房间的行为,就是一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而且他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陈女士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
根据《刑法》规定,他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了,所以最终侯某某因为此罪被逮捕。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被逮捕到判刑要多久?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15年12月13日,“福建半岁女婴性侵案”的法定代理人决定,准备向福建省高级法院递交提请案件再审的申诉书,他的另一身份,是受害女婴丫-丫(化名)的父亲。作为国内性侵案件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今年1月27日,6月大的丫-丫被同宗男子徐-浩伺机抱走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的轻伤二级伤害。初次口供谎称是“意外”徐*弟的家,离东平镇范屯村口不远,17个月的丫-丫,望去与同龄婴儿无异,但一抱就会发现轻得可怜。“
河北一男子因妻子有外遇,捉奸现场将情敌捅成重伤而获刑3年6个月。主审法官引用古训“奸情自古出人命”,并写下长长一段法官判词和寄语。手机定位 撞破奸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怀疑其妻子齐某与被害人张某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在其妻子驾驶的轿车内装置了用于定位和监听的红米手机。2020年6月14日,郭某通过该手机得知齐某与张某正在海兴县一高速高架桥下轿车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郭某遂从其家中携带两把刀
你好,对于您提出的取保候审11个月还没有收到起诉书,1、取保候审后何时起诉、会不会起诉,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2、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处理结果。在没有撤案的情况下,仍然会被起诉、判刑。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不重的,也多有判决缓刑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公安机关主动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其原因有:一种情况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另外一种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继续羁押就超期羁押。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
【案例说法】 2008年7月张某某与丈夫从匈牙利回国,来到名会红美容诊所进行咨询,在常人眼中并不算胖的她,却被诊所出具的《人体成分分析报告》告知自己体脂百分数为“肥胖”,腰臀脂肪比率为“严重肥胖”,因此在专家的建议下,张某同意手术抽脂…… 2008年8月某日,在支付了12万元手术费用后,张某某在诊所“不允许家属陪伴”的规定下,独自走进手术室手术,深夜11点多由主刀医生王某某进行吸脂等手术。但是
当事人给出的信息:洗脚店内为客人提供按摩、推油、打飞机服务,店主因为涉嫌犯罪被抓。根据当事人给出的信息分析:首先应该明确,刑法以及司法解释对按摩、推油行为并没有规定犯罪。所以,公安机关如果以这个为理由进行刑事立案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至于“打飞机”能否被认定为卖淫,需要具体分析。首先我们需要查明“卖淫”的定义。百度百科对卖淫的定义: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手机是与案件有关的,手机会被扣押,否则不会被扣押。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或者其专用软件,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近日,北京一女子孙某去门头沟野山游玩时,在山崖上采摘了一株花,采摘之后,孙某把花拿回家培养,并拍照在网上发布炫耀;之后民警得知便介入调查,调查发现孙某采摘的这株花叫槭叶铁线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据了解目前孙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采摘野花会构成犯罪?非法采挖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此案中,孙某是在明知花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情况下把花采回家的,所以她这种行为就构成非
近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伤中心副主任医师刘翔峰诱导病人做手术、不合规的化疗、大量卖药卖耗材、甚至切除病人正常器官的爆料引发网友关注。对此医院回应,决定免去刘翔峰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湖南省卫健委已经联合中南大学成立调查组,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刘翔峰医生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了吗?针对其切断正常肠管,切除正常患者的胰腺、脾脏的行为,可能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根据网友爆料,刘某
【法律意见】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至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转账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 网络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而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因此无论是《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都将“视听资料”列入证据的范畴。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同事之间应该相互尊重,而有些人往往会利用自己的职位比其他同事高,对其他同事进行骚扰,而这种骚扰普遍是男同事对女同事者的,那么猥琐男过分性骚扰女同事猥琐男构成何种犯罪?下面由邵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猥琐男过分性骚扰女同事猥琐男构成什么犯罪 一、猥琐男过分性骚扰女同事 关某和被害人刘某均系某单位工作人员。刘某性格开朗,喜欢和男同事开玩笑,关某就以为其
那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还不知道多久能解封啊,也影响到其他的银行卡不能用了,
建议报警处理的,是涉嫌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
得知妹妹竟与自己的丈夫同居生女,赵-霞将丈夫告上法庭。赵-霞的丈夫因重婚罪被判刑后,她又将妹妹告上法庭。昨天,赵-霞的妹妹因涉嫌重婚罪被北京海淀检方批捕。 赵-霞和丈夫张*涛于1985年在河北登记结婚。婚后,赵-霞为丈夫生下4个女儿。1992年,张*涛在当地开了一家家电维修门市部。赵-霞因要在家照顾孩子,就将妹妹赵-梅送到维修门市部,给丈夫帮忙。年轻漂亮的赵-梅在和姐夫的相处中产生了感情,并
可以报案的.....
强奸案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最长刑事拘留期限是30日,还有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间有7日是。一般情况下都在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30日内做出决定,逮捕或改变强制措施,或者是释放。如果被批准逮捕的话,还有公安机关的预审期限二个月,检察院还有一个月的办案期限,法院还有一个月的办案期限。这只是在正常的情况下的时间。那么还要在看守所里面在押。
你好: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报警 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取保候审后,案件还会到法院。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案件给检察院;而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移送案件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
法律分析:高级教师延迟退休的新政策目前还没有具体定论,在2021年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目前,人社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所以目前高级教师的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