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
2008年7月张某某与丈夫从匈牙利回国,来到名会红美容诊所进行咨询,在常人眼中并不算胖的她,却被诊所出具的《人体成分分析报告》告知自己体脂百分数为“肥胖”,腰臀脂肪比率为“严重肥胖”,因此在专家的建议下,张某同意手术抽脂……
2008年8月某日,在支付了12万元手术费用后,张某某在诊所“不允许家属陪伴”的规定下,独自走进手术室手术,深夜11点多由主刀医生王某某进行吸脂等手术。
但是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张某某陷入昏迷。此后10年便一直呈植物人状态。
后经司法鉴定,名会红美容诊所在手术中使用的肿胀液总量约4000ml,盐酸利多卡因总剂量达2.4g,盐酸肾上腺素总剂量达4mg“使用量过大”。
鉴定机构认为,名会红美容诊所对张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100%,张某某目前构成一级伤残和完全护理依赖。
2009年12月底,名会红国际医疗美容诊所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罚3000元,次年主刀医生王某某、麻醉师余某某的《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张某某丈夫对卫生院的处罚感到不满,认为王某某已经涉嫌医疗事故罪,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从14年到18年,丈夫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直到18年张某某因缺血缺氧性脑病被宣布死亡,此事才有了新的进展。
2020年9月,主刀医生王某某终于被批准逮捕,罪名为医疗事故罪,案件大概在明年一月份可以开庭审理,丈夫表示到时候会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诉求,除要求赔偿外,还希望法院依法从重量刑。
【律师普法】
一、医疗事故罪如何立案?
常见的立案材料来源有:受害人及其家人控告、医疗单位或其他人的举报、当事医务人员的自首、卫生行政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案件的移交等。
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刑事案件立案难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相关法规的不健全,特别是由于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司法诉讼的衔接不规范,致使一些本该刑事追究的案件难以进入诉讼程序,或者在立案后案件陷入久拖不决局面。
像上述案件,意外发生时间是2008年,但直到2020年主刀医生才被批准逮捕。
二、医疗事故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法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对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主要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若医务人员存在以上情况,并且造成了患者死亡或者残疾的,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进行量刑;而对于虽然医务人员存在以上情况,但是并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伤残的严重后果,即虽然系医疗事故,但仍然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员工工作期间脑溢血成植物人,属于工伤死亡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有病史的工人发生病之后48小时之中死亡的算是工伤。但是没有说有病史的工人发生病之后一直昏迷不醒的算是工伤,也没有说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强制拆迁有赔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首先要根据丈夫一方欠债的性质来判断,即该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则妻子的银行账户的钱会被扣除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
50岁能否退休,取决你的性别和职位。 如果你是普通女工人,那么50周岁是可以退休的,如果是女干部,那么要到55周岁才可以退休,男性工人则要到60周岁才达到退休年龄。 拓展资料: 一、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
您好,不一定。失信被执行人要是没有钱还的话,可以将其告上法院,法院是会按照其它的方面来进行处理的,但并不一定是会被拘留。如果被执行人隐瞒财产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拘留。
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种类的一种,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附:《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矿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开除
10年农保转社保不算年限。农保是农村养老保险,需要年年交农保费,到六十周岁,根据交的农保费,核算可以领多少养老金。社保交费需要交十五年,年龄六十周岁办理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
法律分析:去世后公积金多久就作废,我国的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法律分析:1、90岁以上老人去世,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子女是否是退休或者在职的职工等情况,由养老保险或者子女用人单位给予丧葬费补贴。2、在职的职工或者退休职工本人去世,社会养老保险都要支付丧葬费的。各省规定丧葬费补贴金额不一样。3、职工父母去世,单位也有丧葬费补贴的,各单位支付金额不一样。4、老人没有子女参加工作,自己也不是退休职工,这样的老人去世没有丧葬费补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生育津贴超过一定时限,没有领取,就不能领取了。生育津贴领取流程: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2、同时办理好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4、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
需要判断死亡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赔偿拖欠不还一般会经过如下流程: 1.协商解决,可建议肇事方尽早处理,讲明如果起诉,其败诉是必然的,并且如果仍拒不执行,将会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现在新闻上报道的老赖的下场,车坐不了,飞机坐不了,信用卡用不了,财产被查封等等。协商时,不卑不亢即可,没必要大吵大闹,因为您索要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2.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拖欠赔偿的一方,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要证据链完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不可以换岗,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的约定不能更改。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赔偿数额一般在100多万元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一年后受害人不明原因死亡,当年的肇事者仍需要赔偿吗? 【案例介绍】 2007年4月8日,原告家属朱某无证驾驶其本人所有的二轮摩托车,与彭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朱某受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过错责任,彭某负事故次要过错责任。肇事车系彭某雇主孙某的朋友徐某所有。 经医生诊断,朱某为右胫腓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第5跖骨基底骨折。朱某先后三次因右胫腓骨陈旧性骨折术
撞到老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赔偿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若是造成老人残疾的,出来赔偿上述费用以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
您好,会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