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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正式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 大量学生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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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正式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 大量学生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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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起诉人员中,近90%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

帮信罪成为第三大罪名,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排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帮信罪)。检查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2021年共起诉近13万人,是2020年的9.5倍。

那么,“帮信罪”是什么罪?“跑分”又是什么?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时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

其中常见方式之一就是把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分子。为什么出售银行卡成了最常见的帮信罪?因为犯罪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能转到自己账户。

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跑分”本质上是将用户的个人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没有真是的交易为基础,这种本质上是有组织的欺诈交易;

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规定的洗钱罪,可能被处以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明知对方从事非法交易,可能构成共犯,则需要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看出来这些“银行卡”有多重要了,它们就相当于犯罪分子的得力助手,不仅能把赃款洗白,还增大了公安追查难度。

所以,对电信诈骗来说,银行卡当然是买的越多越好。自然,把银行卡售卖给不法人员,也就成了最常见帮助电信犯罪的方式了。

      除了卖卡,还有一个常见的帮信罪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只需要把人拉进微信“理财”群,就能获得可观的提成。

在拉人进微信群之后,等待你的有可能就是法律的制裁。尽管没有参与诈骗,但拉人的行为给电信诈骗提供了帮助,就已经构成了帮信罪。

判帮信罪有个大前提,就是明知别人在搞电信网络犯罪。也不是你说“不知情”就没事了,法官还是要根据获利情况等客观因素判断你是否有条件知情。

在打击反诈这条路上,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不是国家,不是反诈民警,而是我们老百姓自己。

 

来源:江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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