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故中多辆车辆都投保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处理(案例分析一)
【案例1】甲、乙各自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幸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甲车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丙,乙车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丁。
事故责任经认定,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现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丙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
【问题】丁应否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从案例可见,乙是其所驾车辆的本车人员,不属于该车投保的交强险的理赔对象。案件的处理与其没有法律关系和利益冲突,故丁不能参加本案诉讼。
但如甲在诉讼中提出反诉,情况就不一样了。正如上述而言,这时甲便是乙的保险公司丁的交强险的理赔对象,应该依申请或依职权追加丁作为反诉被告参加诉讼。
【案例2】甲、乙各自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幸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甲车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丙,乙车在丁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
事故责任经认定,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现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丙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
【问题】丁应否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解析】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乙与甲之间是侵权法律关系,乙与丁之间是民法典律关系,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乙既可以在甲处得到侵权赔偿,又可以在丁处得到理赔,两者并不矛盾。
因此,从表面上看,丁不必参与乙、甲之间的诉讼。
但仔细分析,甲乙之间交强险中人身损失这一块,如果在他们之间的诉讼中予以确定下来,而丁没有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也无法进行抗辩,一旦法院作出不利于丁的裁判,因丁不是诉讼当事人,无法上诉、申诉。
在其后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诉讼中,丁即便对交强险的抗辩有理,但由于交强险责任范围已被生效裁判所确定,其主张也难以支持。
因此,鉴于保险合同关系的特殊性,可在交强险诉讼中追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人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案例3】甲、乙各自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幸发生碰撞,造成戊受伤的交通事故。甲车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丙,乙车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丁。
事故责任经认定,甲负主要责任(如70%),乙负次要责任(如30%)。现戊诉至法院,要求甲、乙赔偿损失,丙、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
【问题】对戊的损失,甲、乙、丙、丁应怎样赔付?
【解析】对机动车甲乙而言,戊的损失进行赔付并无困难,但是由于交强险制度的介入,就存在了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的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法定责任,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其责任并不以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为依据。
因此,如戊的损失没有超过甲、乙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则由丙、丁平均承担戊的损失;如戊的损失超过了甲、乙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则丙、丁承担的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再由甲、乙依据责任比例对戊进行赔付。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曾*荣)
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是机动车,但是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怎么办?可以要求车辆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分责。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交通事故交强险主要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交通事故当事人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
如今,随着二手车交易的增多,随之发生的保险问题也时有发生。私下进行、未经交警部门正式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车交易,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予承认的。换而言之,没有任何法律证明能够确认关系,自然也可以认为他和保险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所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的车险理赔,理所当然被拒绝。 除非原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才有可能根据合同约定,对原车主进行赔偿。 这里,还要特别提醒另一种情况
建议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 交强险是国家法定保险,违反规定后果比较严重,具体如下: 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交警扣车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事,通常是为了调查交通事故的产生原因,并且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予双方。到扣车期限后,当事人就能够凭着相关证明取车了。但是有些人就是在期限后难以取车,接下来小编将跟您详细讲述关于交通事故中被扣车辆怎么取回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中被扣车辆怎么取回 1、找鉴定机构3天时间 扣车时限的问题可以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
基本案情2016年1月28日,被告陈涛驾驶新A1C948号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河北东路BRT车站”北侧站台路段时,碰撞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李大勇,致李大勇受伤,车辆受损。经事故认定,被告陈涛与李大勇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裁判依据被告陈涛在驾驶车辆期间碰撞行人李大勇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大勇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实,有事故认定书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证明书予以证
一、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最长40天 过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暂扣责任方的肇事车辆,责令事故责任方预付事故赔偿金,一旦对方拒绝预付或预付数额不足的,事故车辆可以长期扣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新法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既保护了伤者的权益,又体现了对车主利益的保护。 新的“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按照侵权责任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向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9辑)
在交通事故中自己付全责,评定十级伤残,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以下额度内赔偿,最高1.21万元: 一、机动车交通强制险的赔偿额度: 1、被保险人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 二、己方人员受伤损失,只能在商业车上人员险投保额度内赔偿,未购买车上人员险的,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交强险的赔偿只要有责任就要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三者的损失赔偿是不分责任比例的,只要应当购买交强险的车主一方是有责任的,无论是负次要、同等、主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都是一样的,都是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对三者的损失分项(分为医疗项下、伤残项下和财产损失三项)进行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动用商业三者险的,才按照各自责任比例计算。交强险内不分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4条第一款,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车辆至投保后,并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1、交警会给行政处罚。2、赔偿问题如双方申请交警调解,交警会调解。3、如果对方未投交强险,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一、车辆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如何处罚1、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车主投保后返还车辆,并且处最低投保费用2倍的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
农村小学房屋产权的问题:1、看这小学的房屋是谁建的,如果是村里建的,其产权肯定归村里,如果是教育局建的,产权便归教育局。2、看这个小学的房屋目前还是否用于教学,有些地方因学生较少,有关部门采取联村办学的方式,撤销了一些生源较少的村级小学,那么这些小学的房屋产权原则与我所说的第一条一样,但如果属于村和教育部门联合修建的,一般产权会给的村里。如果因建学校还欠有债务的话,首先以偿还债务为主。
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如何承担对于未投保交强险车辆限额内损失如何承担,有以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侵权责任的规则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首先,机动车所
情况1、你的全责、而你的车辆未买保险;你自掏腰包承担你自己的车辆损失费用、对方的车辆损失费用及事故造成对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损失费用。情况2、对方的全责就没你什么事了,直接找对方赔付你的损失就行。情况3、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这个就要复杂点;这个是先由交强险互赔,余下损失就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责任比例赔付。(例如:你主责、对方次责,你自己车辆损失5000快、对方车辆损失5000快;你自己的车辆损失先
您好,建议与楼上的业主协商解决
车辆没有交交强,会有的处罚:依法对未交交强险车辆进行暂扣,待当事人投保后,按规定还将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另外,不买交强险的另一个后果是,一旦车主在无交强险保障期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车主将自己支付巨款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
【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为追索工程款,一并起诉违法分包人和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既不是合同相对人,也不是发包人,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情摘要】总承包人保定某公司于2012年8月与分包人北京某装饰公司签订《居住楼及车库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将某居住区一栋楼及车库装修工程分包给北京某装饰公司。2012年9月,北京某装饰公司将分包的工程中约900
催收打电话骚扰家人的,当事人可以报警,按照规定行为人有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等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车船税是每年都要交的。所谓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车船税不交会产生滞纳金和罚款,同时车辆无法年审,保险也会失效。相关法律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车船税,车主需要交纳滞纳金,滞纳金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