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权正常清偿。债务人无法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裁定终止,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清算的,按顺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关于破产重整结束后,未偿还的债权怎么办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债务人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权正常清偿。债务人无法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裁定终止,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清算的,按顺序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
父亲信用卡欠债的一般不需要儿子偿还,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可以独立偿还债务;但如果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
开发商破产了还能拿到房子,但开发商破产将房子进行抵押的无法拿到。抵押房子后开发商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
个体户经营异常不处理后果是: 1、个体营业异常后不处理会被列入黑名单,经营者的征信会受到影响,工商个体户一旦异常,就会被工商公示,之后共享到信用体系系统,负责人想贷款、买房、出国等都有可能在办理手续时受限,异常时间越久概率越大; 2、不利于创业,今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限制,个体户工商户一般异常三年以上,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后三年内个体负责人将被列入工商黑名单,期间不得再注册公司,担任法定代表
监视居住到期后未结案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依照相关规定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作为司法审理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也是有关相关期限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作出处理的,应当解除监视居住。
如今“老赖”已经成了银行深恶痛绝的群体,确实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的确是很难获得大家的信任的,我们都知道如果借了银行的钱还不,那么后果就会不堪设想,那么有的朋友就会转空子,认为如果是小额的贷款,那么银行就拿他没办法了,实际上是这样的吗?今天网小编就给大家好好说一说申请小额贷款后不偿还的最终后果都有哪些,给那些不按时偿还贷款的朋友一个警醒。申请小额贷款后不偿还的最终后果一:借款人的信用受到
刑事拘留23天,37天后并没有批准逮捕的原因可能是证据不足或者是犯罪事实不清晰,或者也有可能是虽然证据充足,事实清晰,但是情节轻微,没有被批准逮捕的必要等等这一类的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最后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律师观点分析案例点评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巴南区陈女士与林先生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女方入住,但迟迟未办理房产过户,房产仍登记于男方名下。后因男方欠多个网贷,被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渝中区人民法院等陆续查封,拟进行拍卖。本案过程中,先行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大渡口人民法院以不符合《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予以裁定驳回。
根据法理,在同一财产之上不能同时并存两种性质冲突的执行程序,因此,破产程序启动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即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全部中止,不仅包括民事执行,也包括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 中止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 一、对已提起但尚未执行完毕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诉讼已审结但尚未申请或移送执行的,
立案侦查期满后未移送的案件如何处理:立案侦查期满后未移送的案件应该视情况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过,在没有被人民检察院逮捕之前,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期限根本就没有规定,题中的立案侦查期满应该是建立在人民检察院已经逮捕之后的。正常情况下,在侦查期满后应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您好,我们是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王嘉律师法律服务团队”,根据您咨询问题,我们做出如下解答,敬请参考: 第一、关于变更法人问题。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法人代表人可以依法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关于股权转让问题。公司的董、监、高公司的董监高人员
两年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
1、对于公司已注销后发现公司的遗漏财产,如在诉讼时效之内的,各债权人的债权未能满足的,该财产首先应当按比例分配给公司的债权人;2、如果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满足的,则公司该财产归属于股东所有,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分配给各个股东;3、如已超过诉讼时效三年,则该财产归属于公司也就是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获得财产分配;4、如果该公司已消亡且股东也已下落不明,无人主张该项权利的,公司遗漏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
债务进行清偿。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
一、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还有连带责任吗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如果依法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已经执行完毕的,公司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对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后还未判决的情形参考如下,取保候审到期之后还未判决的并不是代表没事了。在取保候审到期之后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和办案机关调查的案情分情况处理。如果到期之后办案机关根据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的行为,就需要及时解除,宣布结案。如果在到期之后办案机关还没有调查清楚,就需要变更取保候审程序。
一、协议离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再分割 可以,但要有证据。 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二、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
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婚姻当事人离婚时,应对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妥善处理。但是对该两个问题的处理并非一锤定音的,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对已处理的财产不服,一年内可以提起诉讼;对一方在离婚时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在发现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在处理离婚问题的同时,可以一并处理财产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财产问题还可以
官司结束后法院中的保全财产提存款怎么往外取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