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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被公安局传唤过去,说我嫖娼,在我的转账记录里发现去年3月份付给足疗店老板的300元,这个过去的时间有点长,我已经记不清了,这种事我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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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被公安局传唤过去,说我嫖娼,在我的转账记录里发现去年3月份付给足疗店老板的300元,这个过去的时间有点长,我已经记不清了,这种事我怎么解释
1个回答

嫖娼事后被传唤你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嫖娼的一般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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