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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被取保候审的人,定的聚众斗殴罪,但是我受了重伤,是头部受的伤,对方受的轻伤。然后我取保候审已经到期了,今天法院通知我继续再去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我想请问一下,一班来说。这种情况:最后会对我怎么处理呀?谢谢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是被取保候审的人,定的聚众斗殴罪,但是我受了重伤,是头部受的伤,对方受的轻伤。然后我取保候审已经到期了,今天法院通知我继续再去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我想请问一下,一班来说。这种情况:最后会对我怎么处理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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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八十四条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第九十一条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九十三条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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