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复议决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和停产停业处罚,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消防部门申请举行听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天之内,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2、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管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方面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是治安拘留。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那么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一、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
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申请复议,可以申请复核。2、对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认定书的交管部门进行申请复核,并且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逾期的不予受理,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向派出所所在的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派出所所在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
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申请复议,可以申请复核。2、对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认定书的交管部门进行申请复核,并且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逾期的不予受理,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一、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前一些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设立了一些派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对其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要仔细研究。对正确的要予以考虑、采纳,对错误的要予以指出、驳回。
1、诸如不发放征地补偿款或者是不审查商标侵权案件等行政不作为都能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时间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共同的行政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前面介绍的情况不同的是,作出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不是一个机关,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大检查;也可能是依据几个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地方多个
在征地拆迁中,合法房屋被征收方在未签订补偿协议,未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以后,被征收人除了要及时地报警、收集证据之外,还需要及时地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因强拆给自己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的一切赔偿。 一般情况下,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以后,被征收人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强拆行为违法在确认强拆行为时,需要及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如果申请赔偿后,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和复议的期间,行政机关是不会停止执行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则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停止执行;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则应当继续执行。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
执行异议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裁判要旨: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的范围除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外还可选择其他法院管辖,但必须是与案件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本案南京市雨花台区既非当事人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经常居住地、被告经常居住地,当事人亦不能证明该地点与本案争议有其他实际联系,故本案当事人协议管辖约定应属无效。案例索引:《汪俊杰与俞玉龙、颜志芳民间借贷纠纷案》【
偷窥丈夫手机获取丈夫隐私,丈夫称其非法获得,起诉时法院会采信妻子如此“非法获得”的证据吗? 依据民诉法证据若干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手机中个人信息虽然是隐私,一般而言,妻子看丈夫的手机并未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且只是发现丈夫出轨的信息,并未对丈夫造成损害,只是属于印证夫
征信影响方面: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5、征信差会被列入央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 1、拖欠水费、电话费度等其他的相关费用,这些小事都会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征信。 2、借款人负债过高的话。大多数人都已经有在购车贷款与买房贷款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