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破坏生产经营罪主要有以下构成特征:(一)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损坏财物罪区别两者在行为上有相似之处,因为行为人通过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同时,必然毁坏公私财物,尽管如此,两者仍有本质区别,应当注意区分:(一)主观的目的不同。
本罪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手段,虽然会造成财物的毁坏,但这不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来毁坏生产经营,进而达到自己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的不法目的。
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仅仅是实现其目的的手段;而后罪其目的就是将公私财物加以毁坏,使其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
(二)所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财物,即与生活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已经投人使用的机器设备、服役期间的耕畜等。
而正是通过这些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财物的毁坏进而实现破坏生产经营的意图。倘若与生产经营无关,如在仓库中备用或闲置不用的财物,即使是机器设备,亦不能成为本罪对象,但可以构成故意破坏财物罪的对象,后者还包括生活资料。
(三)直接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是国有的、集体的以及个人的生产经营工常活动;而后者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则是关于扰乱生产经营秩序所触犯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判定及解析。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村民小组长侵吞征地补偿款应定何罪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贪污罪。《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解释》规定适用的主体范围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村民小组长是否属于村基层组织人员呢?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破坏生产经营罪主要有以下构成特征:(一)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
殴打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应定何罪殴打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应定为抢劫罪,因为这是属于使用暴力进行胁迫的索要财物。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
泄露标底一般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国家工作人员还可能涉嫌受贿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2、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生产经营地沟油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对犯罪行为人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法院对地沟油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时,此时是要结合犯罪的数额、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以及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综合确定的。
无业人员王某苦于无钱生活,故产生以非法方式来获取钱财,由于贩卖毒品系暴利行业,遂产生了贩卖毒品的心思,但朋友却告诉他贩卖毒品是一个很严重的罪,一旦被抓将被判处重型甚至被判死刑。由于害怕,便打消了贩卖毒品的念头,于是边上街买了一袋面粉,当做毒品出售给吸毒人员,从2013年4月至8月共出售面粉350克,获得非法收益4500元。后在一次交易中,被购买人发现卖的是假毒品时案发。 分歧 对本案王某的行为应
【案情】赵某在武汉打工为生,在某超市购物时发现收银员收银时只扫描商品外包装条形码,对包装箱内的商品却不检查。2006年12月某日,赵某在酒类货架上的好酒换进廉价酒的包装盒内,拿着装着好酒的廉价酒盒到出口结账,果然收银员只按照廉价酒的加个收了钱。从此,赵某如法炮制,作案十余次,非法获利3000余元。此时赵某应该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分歧】一、成立盗窃罪。二、成立诈骗罪。【分析】本案中,赵某的行为应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且有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财物。 二、《1979年刑法》对本罪行为规定为破坏集体生产罪,新《刑法》修订了罪名,并将量刑起点提高。 三 、本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的区分,主要看有没有危害公共安全。 四、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区分,主要是看犯罪目的和犯罪对象。 五、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行为对象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等。破坏的必须是在生产中使用的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行为人必须具有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经营”,是指流通领域和第三产业中的经营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方法以外的其他任何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2.破坏生产经营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4.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2.纠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为了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断卡”行动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其从犯的认定与限制 自2020年10月10日“断卡”行动开展以来,相关案件呈“井喷”态势,除了少数案件在上游犯罪的客观行为、共同行为及其分工查清且上、下游犯罪人事前通谋、意识联络明确等情况下,被认定为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外,绝大部分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隐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论处。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掩隐罪和帮信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