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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的在案财物 ,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勘验、搜查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材料的过程中所扣押的,可以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等情形的各种财物。
冻结的在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的过程中所冻结的,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存款,汇款。
对扣押或者冻结在案的财物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保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予以保管 ,以供核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进行处理。
2、返还。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被害人明确的,扣押、冻结机关应当及时返还 .但须经拍照、鉴定、作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入卷备查。
对于与本案无关的财物,应当返还所有人、持有人或者解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移送。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包括作为物证的货币、有价证券等,应当随案移送。对于大宗地不便搬运的物品,由扣押机关开列清单,并附原物照片和封存手续,注明地点,入关随案移送。
对于易腐烂和不易保管的物品,扣押机关处理后,随卷移送原物照片、清单、变价处理的凭证。对于违禁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的物品、剧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扣押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后,移送原物照片和清单 .
4、 没收、上缴。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物、赃款及其孳息,由原审的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
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相关的司法工作人员如果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被扣押或者冻结的在案财物及其孳息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处分。
扣押的在案财物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勘验、搜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过程中所扣押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 冻结的在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过程中所冻结的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存款,汇款。 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应按照以下规定: 1、保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
那么,在办理登记时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是怎样处理的?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
(一)对于责任明确的投诉处理 1.转办。对于受地域管辖限制、被投诉方明确的投诉,一般由上一级消协转给当地消协处理;或者由异地消协转给当地消协协助处理。 2.直接处理。消费者协会对于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在认真调查、认定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应及时地做出公正的调解处理。在调解时实行“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法,消协作为调解者,要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积极引导双方协商一致,力争达到双方满意的目的,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有关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是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其中有关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由刑法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十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清单核查
疑罪从无的意思是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决定起诉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进展,往往伴随着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涉案账户的冻结,尤其是非法集资案体现的尤为明显,投资人和经侦往往更加关注涉案款项的去向及退赔款能否实现。因此,投资人往往会向经侦提供各种各样的财产线索,这其中有与案件相关的,也有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如果遇到与案件无关的财物、账户被查封、冻结怎么办?相关权利人能否提出异议?向谁提出异议?什么时间提出异议?会如何解决?本文拟就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律对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一)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
父母有刑事违法记录案底,会对子女有一定影响;父母有一般行政违法记录案底,则对子女影响不大。犯了刑事罪的人,本人会受到刑事处罚外对子女未来的影响也很大。刑事案件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对子女的公务员考试,国企单位等等职位的招聘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征兵、银行、军校、警校等的招聘都有相应规定,如:子女报考军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无法通过政审;子女找工作时,如果报考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事
对越参战人员待遇,各地不同,规定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对越参战人员每人月生活补贴四百多元,有的月补贴三百多元,需要按当地的规定为准,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养老金在什么情况下被冻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中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部分,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能否被强制执行,取决于被执行人养老金的发放数额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还有不懂的吗?【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
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条件、补贴政策是什么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江苏省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南京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编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
一、现行刑法对开设赌场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1、现行刑法对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主要有以下规定:(1)犯开设赌场罪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外地户口上小学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本、学籍号、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暂住证等。根据《教育法》外地户口的孩子依法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当提供入学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须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因此,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仍需经过乡政府批准。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统归集体所有,农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宅基地,包括已建和未建房屋的宅基地,仅归各户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法律对军人离婚分割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
房屋中介起诉买房者跳单,法院对跳单行为是如何处理的一、法院对跳单行为的处理“跳单”后,中介诉到法院要求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在结果上却不尽相同,有的中介诉求被完全驳回,也有的被支持得到一定赔偿。通常来讲,法院会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第一、未签订约束性文件。如果中介带客户看房,但未签订书面《看房确认书》等书面文件,或者书面文件中并没有限制购房人交易的条款,发生所谓的“跳单”情况,中介无法主张赔偿。第
法律对阳台外空间使用权是如何规定的双方争执的二楼阳台墙外空间利用权的问题,我国民事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二楼阳台外侧的横向可利用空间的利用权与二楼房屋所有权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形成了一种事实上不可分离的状态,如果取得了二楼的所有权,应当认为对相应的二楼阳台外侧的横向可利用空间享有利用权。审判实践中为调整目前大量存在的空间利用现象,法院可以公平合理的法律原则和社会大众所共同认可的准则进行评判。高层建筑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环环相扣,具体三性原则是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
法律对代位权诉讼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代位权诉讼进行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