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有何惩罚
具体情况如下: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具体处理时,应把隐匿、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一份分给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方,以其他财产折抵分给另一方,不足的部分由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方给予赔偿。
二.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犯罪吗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还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上文中已经讲述到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违法的行为,其实既然我们选择了对方作为我们生活中的另一半,我们就应该坦诚相待,所以也就不会存在隐匿自己财产的这种行为,如果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疑惑,那么你可以到来进行法律咨询进行问题的解决。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可认定为共同财产;2、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其他规定。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一、民法典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的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卖掉婚前房产,婚后又购买新房的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被卖掉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卖掉房子后获得的钱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当然也仍然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一方将新房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你好,欢迎事务所,你的问题债务人起诉前转移财产有何惩罚标准我的回答如下可以申请撤销,知道后一年内,但要证明是恶意转移财产(比如对价不合理,与受让人串通做虚假交易等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已经领取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予以分割;离婚后的工资不分割,但有工资的一方对没有工资的一方进行适当的帮助!
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法院一般不能通过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去清偿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因为一方的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可以执行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 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有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公积金 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先计算出两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2、保险 保险财产的关键点主要和婚前婚后投保,是否是共同财产投保
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的,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明确书面表示赠与个人,那么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拆迁补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补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的,则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当地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员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是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如果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的,则补偿款配偶是无权享有的,补偿款为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赠送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前赠送,则属于个人财产,但表明赠与双方的除外。2.婚后赠送,除非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在法律上讲该婚前财产100万,属于夫妻一方财产。但是需要一定的证据证明,并且可能存在例外情况。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辟谣】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平分?真相:不是解析:如果协议离婚,则以双方协商的财产分割方法为准。即如果男方女方愿意,一方可以协商拿到所有财产或者一分不拿。起诉离婚则由法院
父母遗产不一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若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父母遗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父母指定自己的遗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指定财产只归受赠人一人所有的,则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没有明确表示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
结婚后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的话,基本上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比如说是婚前所购买的一些财产,包括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话,关于贷款这个部分的话,也是需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除了房产分割外,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股票的也比较常见。杭州离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的问题当事人比较难理解。本篇文章李晓娟律师主要讲解一方婚前购买股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是否分割,需要根据婚后是否操作股票以及具体操作行为来区分。一、如果对于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一直没有卖出买入,那么该股票价格变动为纯市场因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