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
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
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二)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
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三)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四)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
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
(五)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不之处在于,一是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侧重点不同。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是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重大飞行事故侵犯的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安全,铁路运营事故罪侵犯的是铁路交通运输全。
二是在客观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三是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与地面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
案件: 一名出租车司机,打开驾驶室左侧车门准备为乘客开另一车门时,竟然撞倒了旁边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电动车的驾驶人随后遭到一辆公交车的碾轧,并当场身亡。这起令人唏嘘的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今天上午,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出租车司机开门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出租车司机顾某兴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8日14时30分许,被
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
关于你的提问,我个人以为: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什么意思(一)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理解1、这是修订刑法增加的内容。“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实践中肇事人逃逸的目的大多是想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是怕受害方或者其他围观群众因激愤对其进行报复、殴打等。2、“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制。虽然有观点认为:应当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在实践中大多是这样。但有的肇事人并未在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①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②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2)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
特大交通事故的标准是:致1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三十万元以上损失的交通事故,认定为特大交通事故。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交通事故共同事故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1、行为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一、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而这里“发生重大
律师解答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1、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2、一次重伤11人以上;3、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4、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5、一次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
根据刑法67条第一款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交通肇事自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是交通肇事后需自动投案,另一方面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
一、酒后驾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1、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2、交通事故责任类型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指
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1、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2、一次重伤11人以上;3、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4、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5、一次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意外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各方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是相同的,则认定各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
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1、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2、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3、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法律依据: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1、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2、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3、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
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1. 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2. 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3. 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