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问题描述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1个回答

出差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员工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指派到北京市范围之外的地方工作、学习等确定为出差。

三、管理

1、对出差人员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及人事行政部共同负责。

2、公司人事行政部主要负责协调出差人员住宿、交通等事宜。

3、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出差人员的出差业务管理及本职工作协调管理。

四、内容

(一)一般规定

1、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不视为出差,须填写《外出申请单》,一般由部门总监最终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总监核准,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董事长核准。

2、出差申请:

(1)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办理手续: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填写出差的日期、时间、地点、任务、出差天数及费用预算,经部门总监、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人事行政部登记备案,同时,人事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及时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1)经理级以下(含经理级别)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火车作为交通工具。一般火车超过八个小时可以选择硬卧出行,遇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可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2)总监级以上(含总监级别)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短途情况下可采用汽车或者火车硬卧出行;(3)乘坐飞机的员工,在不影响出差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应以乘坐折扣最低航班为原则,否则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

4、住宿选择标准:

(1)员工出差应入住公司指定的协议酒店,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2)住宿、膳食、同城交通费实行费用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报销,出差人员不再享有出差补贴。

A.经理级以下(含经理级别)一人单独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标准:特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下同)不超过400元(含400元),其他(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外所有地区)不超过300元(含300元);

B.总监级以上(含总监级别)一人单独出差,标准增加100元/天;

C.如无特殊情况,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3)如出差人员由客户全程接待并提供食宿,将不享有公司的出差补贴,不享受费用包干制度。

5、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需附发票)经分管领导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2)任何两种级别人员一同出差至同一地点,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取较高级别人员标准;

(3)具体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报销标准及审批

6、差旅费用计入各部门或项目费用之中。本部门以外人员出差的目的是专门为该部门或某项目办事,其所花费用计入该部门或某项目费用中。

(二)出差员工职责(1)根据出差人员的岗位不同,岗位职责也不同,出差人员的职责由出差人员之分管领导确定;(2)出差人员需本着快速、有效的原则;

(3)出差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需本着对本职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争取早日返回。(三)财务管理

1、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出差费用进行预算,报财务部及董事长审核批准,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

2、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部预约,并由部门总监、分管领导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3)借款需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至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3、报销

(1)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个工作(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如机票、车票等)至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2)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整理“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核实→董事长审批→财务领款报销;(3)公司内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活动等,由公司统一安排行程食宿的,由专人负责报销,不再单独报销相关费用;

(4)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洗衣费、房间饮料、食品、私人生活用品等费用,一律由员工个人承担。

业务管理

出差人员的工作安排由直属领导负责。

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需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

3、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至财务部报销费用。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该出差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贯彻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中心。

此办法

______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