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要求补缴社保。
您好!据了解如果您在企业是员工身份,50周岁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话,企业是无法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如果此时还没缴够15年的养老保险的话,需要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如果您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的话,建议您和当地社保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咨询。
您好,建议到劳动局进行档案调动申请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特殊工种是可以提前五年去办理退休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可以提前五年去办理退休的。那么如果说你没有工资表,那么必须要有原始的档案记录,通过你的档案记录才能认定你的特殊工种的一个工作年限,这样的条件下才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当然如果你能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并且在个人档案中明确记录了你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而且通过个人档案中记载的工种就是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一些工种,比如说是从事高空高温井下和
满足条件是可以。工资表有没有没关系,但档案是必须要有的,否则你退休会有麻烦的。因为社保局确认你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是以你档案里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你应该去找到档案,存放到社保局劳务中心,给一点保管费,以后办退休要方便不少,也不怕遗失。要累计缴费15年,才可以50周岁退休。比如说今年50周岁,但缴费只有10年,那就不能按50周岁退休了,必须延后5年缴费,直到55周岁才能退休。下岗前在单位必须要缴费
你好,一、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
工资表丢失,本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也可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凡经
很多职工在公司破产的时候都很担心自己改怎么办,是否可以得到补偿等等。那么,公司破产了职工怎么办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可以在第一顺序得到受偿
咨询社保局为何不给证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需要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即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档案。比如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类等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十分严格,职工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累计已符合国家有关规
法律分析:其实对于没有招工表格的退休职工来说,退休依然是可以正常根据程序办理的,只不过会对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有影响。换句话来说,退休的程序认同的视同缴费年限和你实际的年限是不符的,它会比你的实际的视同缴费年限少几年,这对于你来说是很不划算的,相当于你白交了几年的钱。其实最好的补办方法就是找你最开始的工作单位重新开一份招工表格的证明。这份证明上一定要有你的最初工作年龄,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你最开始
你好,这个一般是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搜集证据,可通过法律维权
你好动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 有需要可以发合同给我看可以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法律意见】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法律依据】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1、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2、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
收取员工的住宿费可以从工资上扣,具体的做账方式:1、公司的应发工资应该大于实发工资,那么公司在按应发工资计提时: 借:费用 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等到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员工宿舍 借:其他应付款--员工宿舍 贷:银行存款3、等支付给宿舍维修费用或清洁人员工资等等时,则 借:其他应付款--员工宿舍 贷:现金等
【法律意见】这种情况下是无法修改档案的,并且在以后办理退休等事物都是以档案年龄为准的,身份证是次要。对于职工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如何确定出生日期的问题,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如下: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并且自2006年10月15日后,干部档
直接书面申请,等是否同意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依法给付其经济补偿金。给付标准则是按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每满一年就给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