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就是提起诉讼,俗称“打官司”。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的,你必须先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四个条件,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
二、审查、受理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对当事人的起诉依法进行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认为的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和手续不够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向起诉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三、开庭前的准备案件受理后到法庭开庭之前,作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你的主张。如果因客观原因调查取证有困难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鉴定。在此期间,原告可以变更、增加原来的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提出反诉,原告可以撤回起诉。同时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也有权要求法院主持调解。法官也可以依职权对案件进行调解。如果达成协议的,法院将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书》。为了保证您的权利及时得到实现,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然在起诉之前也有权申请财产保全。
四、开庭开庭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中心环节,所以当事人必须到庭。原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无故退庭,法院会对案件做撤诉处理;被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审理。开庭的基本顺序包括:核对双方当事人,原告宣读《起诉状》,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也可以提交给法庭各种证据材料,之后进行法庭辩论,最后合议庭对案件如何处理进行评议。评议有明确结果的,法庭将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有困难的 ,法庭也可以定期宣判。按照法律规定,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审议期间,法庭认为有法定情形的,也有权决定延期审理。
五、上诉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或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这里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上诉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逾期将丧失上诉的权利。
六、二审当事人对案件的上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上级法院必定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二审的程序和一审基本相同。不同的是二审期间,当事人不得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供新的证据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官也可以主持调解。如果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新的异议的,法官可以不开庭审理。一审的裁判当事人有权上诉,二审的裁判是生效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裁判书送达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败诉方必须自觉地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败诉方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权利方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只能向作出一审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申请书》和生效的裁判文书。法院受理之后即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期间,法院根据情况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搜查等强制措施,以确保权利人权利的实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或抗拒执行的,法院有权对其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申请再审当事人确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错误的,有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起再审申请,或者通过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再审时应当提出新的证据。人民法院将对该案重新进行全面复查。复查期间原生效的裁判仍须继续执行,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经法院复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地,当事人的申请将被人民法院书面驳回。当事人仍不服的,只能向上级法院申请。审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有可能错误的,法院将裁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重新作出判决。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什么是简易程序?小额程序与简易程序对比一、小额程序的概念小额诉讼程序指基层法院极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30%以下的,一审终审。一、小额程序的概念 1、小额诉讼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2、广义的小额诉讼程序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无严格区别,二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和简易程序有所不同而已。狭义的小额诉讼程序,是
诉讼保全是在诉讼开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的保证判决得以执行的措施。一件民事案件,从起诉受理到判决生效付诸执行,一般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在此期间,有可能出现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该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的原因,比如一方当事人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消耗、挥霍财产;二是因其他原因,比如因天气
什么是诉讼第三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原告、被告之间的争议标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或者是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自己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到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中来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第三人分为以下两种: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凡是对原告与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的人,叫做有独立请求
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2、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3、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
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
什么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定步骤、方法和制度,也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方法。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督促程序有以下特点:1、受案范围特定;2、非讼解决;3、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
一、什么是诉讼保全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二、诉讼保全的内容诉讼保全
什么是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具有完整性,从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作出最后裁判,全部程序法律有严格、具体的规定,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审理外,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重大、复杂的案件和一般民事案件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简易程序是诉讼程序的一种,它是指法院为迅速审结某些法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所采用的第一审程序。从性质上而言,简易程序是对普通审判程序的简化。许多国家的诉讼程序法都规定了这种审判程序,如日本、德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家酿的事诉讼法典都确立了这一审判程序。
订婚后女方退婚不退礼金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一、结婚不到半年离婚礼金应该如何要回结婚不到半年离婚礼金只要满足法定退还条件才可以要回。离婚后,退还礼金的情况只有两种: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礼金;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的,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礼金。二、协议离婚女方放弃抚养费后对方能反悔吗协议离婚女方放弃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由于法定原因的出现导致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这里所说的法定事由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和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诉讼
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
在行政诉讼中,什么是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有哪些权限 代表人的权限根据来源于推选人的授权,在代表人推选书中明确。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在中国民事与行政诉讼中,一般指十人以上 )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行政诉讼的诉讼代表人是指在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由
督促程序,是债权请求人民法院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的程序。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请求给付的金一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在申请书中写明顾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其特定性表现在:第一,特定的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第二,特定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
1、诉讼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2、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其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有这样一句法律古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这里的睡觉其实是指“诉讼时效”的经过。“诉讼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虽然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但是一个人的一生不可避免的要和这样或者那样的法律打交道。简而言之,诉讼时效是一道门槛,决定着我们遇到的纠纷还是否可以依靠法律来获得解决。下面将从概念、分类、法律要件几个方面来为大家详细展开。一、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
1、正当程序原则,指的是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等职权时,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则来作出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只有在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并且处罚较轻的情况下,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
案件在法院调解是诉讼程序吗这个的回答:不是。对于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调解、执行等一系列程序,我国制定了《民事诉讼法》进行规定,它是程序法,法院应当按照该法制定的程序履行其应有的职责。《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