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黑龙江的企业客户来楹庭律师咨询,路永强律师团队接待了该企业主。据了解该企业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的,而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可是,这个租赁也并不是咱们普通意义上讲的租赁。比如说和某人签订租赁协议,租了对方的土地,租期是十年、二十年,不是这样的。
翻看《土地管理法》,包括新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包括以往的很多国土部的一些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当中就有一个是租赁。
比如说出让租赁,这是正常的土地使用权获得的一种方式。有很多的企业主如黑龙江、有吉林等地就存在这样的一些情况,通过租赁方式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案情分析:江先生在村里承包了一块耕地,由于家里人口较多劳动力充足,他们一家又开荒了一块土地用以增加收入。2016年,当地开始土地征收,江先生的开荒地也被划入了征收的范围。本以为都是自己在种的土地是会有相应补偿的,但是开荒地部分在征收之后便没了消息,村里也说没有任何补偿,那这个情况是否合理呢?法律观点:国家鼓励按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不造成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的前提下开发和利用土
雇员发生车祸雇主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嫁出去的女儿没分家产,是否需要承担赡养费和医疗费?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往往流传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外嫁女不分娘家财产”等说法,这些说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下面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讲解下以下案例。 原告黄先生现年78岁,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无奈之下向大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子女按月提供赡养费,平均承担产生的医疗费用。庭审过程中,被告龙乙辩解,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分黄先生的财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未同时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经过若干时间后,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再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高飞律师按关于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参照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的答复及2011年农村集体土地案件司法解释中均对此进
一、纳入规划区的集体土地房屋,是否应该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对已经纳入城市规划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应该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进行征收拆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
A;我在望上看到很多评论,说在合同法颁布前签署的租赁协议超过20年的,延续到合同法颁布之后,就从合同发颁布日算起20年,超过无效。假设合同无效了,那地上的树 ,竹子,茶叶等附着物在合同到期后归属于那方,如何处理,谢谢!A;
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但处置前应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处置时应当充分披露租赁合同内容,特别是公告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等情况。确定保留价需考虑租金支付情况。成交或抵债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继受。拍卖前租赁期限已届满,租赁合同对于房屋归属及补偿有约定的,尊重租赁合同的约定。如约定房屋收归集体组织但给予承租人(被执行人)补偿的,执行补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拥有所有权的划拨土地未经出让等手续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亦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则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应为无效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
一般是能享受的;如果还有疑惑,可以通过上面的电话或加微信聊(电话号码可加
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第七步】土地征用;等等。
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规定主要是指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具有社会保障补贴,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当将其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之中,对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予以补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收费如下:1、个人住房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或者60%收取;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经济适用房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是否有效《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40条: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他人进行联建房屋、举办联营企业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建合同无效,但双方已实际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收费如下:1、个人住房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或者60%收取;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经济适用房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快速推进我市城市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规定。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原则(一)房屋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被征收房屋所在土地原为集体土地,而相邻小区所在土地为国有土地,无论是从法律依据,还是从征收补偿程序等方面来讲,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标准均存在差异。原审法院并未考虑被拆除房屋原系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性质,直接参照作为国有土地性质的相邻小区房屋价格认定当事人的损失,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纠正。被征收房屋系集体土地上房屋,该房屋与商品房在土地性质、小区环境与配套设施、房屋本身的建筑
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
具体什么情况,律师详细和你沟通
你好,不属于你姐的个人财产,但是存在被她使用和转移的风险,建议协商处理。还有什么问题吗,也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