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公章使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见代理风险。主要指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造成的风险。我国《合同法》第49条有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可见,公章管理人须时刻警醒,稍有不慎,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二)由“关系章”、“人情章”带来的风险。从实际发生的多起公章纠纷来看,相当一部分法律风险是由于公章管理人员缺乏原则性、纪律性,违反印章管理制度,服从或威慑于领导的授意安排所造成。
这种主观性很强的违规有上升之势,造成的风险不可小觑。
(三)保管、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公章外借、随意摆放、交接不清等违规操作都是风险隐患,都有可能给伺机作案人员以可乘之机。
此外,操作中的疏漏,如合同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漏盖骑缝章,有可能导致合同内容被更改,从而导致法律风险。
公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咨询。
公章保管人的责任有:1、应当妥善保管公章,如有遗失,应当及时报告;2、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公章,不得擅用;3、因对公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
私刻他人公章,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责任。一、具体处罚如下:1、私刻他人公章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对于私刻他人公章的行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但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医院,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比例为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前车急刹车导致追尾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本人来承担;如果是属于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这个损失应当由本人、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
交警部门在划分涉及电动车事故的双方责任时,唯一依据就是以事故现场真实情况依法判责。电动车与机动车双方造成交通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车主都得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根据其违法行为对造成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和过错程度等来划分其事故责任大小
一、误工费个人赔还是保险公司赔 1、误工费常见于车险中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一般是先保险公司赔,若是保险公司限额赔付后不够的话,剩余的部分需要个人赔付。另外,车险理赔赔付与车险责任划分有关,只有在车主全责时才需要全额赔付,否则也只需按比例承担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
交房2年后玻璃自爆需要根据破裂原因界定责任主体。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对玻璃进行改造导致玻璃自爆的,由业主自行负责;非因业主自身原因发生玻璃自爆的,可据此追究开发商的房屋质量责任。
左转被直行撞的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
开发商或其他住户对楼上下水道漏水的情况负有责任。业主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
小区拦车杆砸到车,责任如下:1、起落杆是遥控的,由于保安操作不当砸到车的,物业应当承担责任,车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2、车主未按照一车一杆的规定,抢行跟车而导致拦车杆砸到车,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3、具体责任需要通过视频监控及现场实际原因等确定,车主和物业可以协商处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变道被直行车撞了,一般算变道车的责任。因为一般情况下,车辆变道要给变道后后方的车辆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变道未给后车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那么前车将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
左转车辆在静止状态被直行车辆撞的,一般是直行车辆的责任。先不管什么原因而处于静止状态,但是说明左转车辆是未完成转弯的。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左转的车辆已经行驶到一半的,那么直行车辆需要让左转车辆通过,不然发生交通事故则直行车辆需要负责。
楼上下水管漏水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
一、开车正常行驶撞到狗谁的责任 开车正常行驶撞到狗驾驶员的责任,但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析: 1.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犬,驾驶员可以拒绝赔偿;如果是有证狗,就说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主人可以索赔。 2.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如果没有,则说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责任,司机也可拒绝赔偿。 3.要看驾驶员有无违法驾车,如
楼下漏水,楼上不一定需要承担修理的责任。具体如下:1、如果楼下漏水的原因是由于楼上水管或者其他设施使用不当损坏导致的,则楼上有义务修理。2、如果楼下漏水是由于开发商建房时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的,则楼上没有义务修理,应当由开发商来修理;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则楼上也有义务修理。
一、楼上住户漏水谁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谁有过错,就是谁的责任。 (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 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 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