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买了一份保险,每年投入10000万元,几年以后,每年保险公司给我分回一部分红利,这部分红利收入征不征个人所得税?我现在因病住院了,保险公司给我一部分赔款,这部分赔款征不征个人所得税?
答:国税函发[1998]54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保险返还的红利要按照“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如果取得的是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而取得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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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解答: 保险价值,又称保险价额,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以货币计算的价值额,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2.车载货物掉落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该附加险承担的是主险条款第四条第四款的除外责任买了本项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所载固体货物或盛装液体和气体的容器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个征收人所得。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因此,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
居间费属于个人劳务报酬,得交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执行日期:2000-01-01 颁布日期:2000-09-19 文号:财税[2000]91号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法》第 5 条第 3款规定:“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 14 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
合伙企业只交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和查账征收企业都会涉及到利股红个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需先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其个人股东取得的分红要按利息股利红利的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法律依据:按现有的税收法规规定,合伙企业是按个人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的,而不缴企业所得税,那么分红就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2、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私人对私人账户转账本身不需要交税,但是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如果是公司账户以工资的名义转账到个人账户上就需要交纳税收。另外,企业向股东分派利润出去时,也需要缴税
个税申报子女教育时可以不填写配偶。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时,均会涉及配偶相关情况,而且一定要如实作答,如没有配偶就填无,有配偶就填有,并把相关信息填好。因此,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如实填写配偶信息,如果不如实做答,就不能申请专项扣除个税。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
农民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因为农民的收入都是种地得来的,它不属于法定个税征收的范围。。但是农民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农民工劳动获得的报酬叫做“工资”或“劳务报酬”,要交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
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外,均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
公司分红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年底公司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分红收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在支付分红时,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不交有什么后果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不缴纳个税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到底不缴纳个税的后果。一、凡是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
餐费到底扣不扣个人所得税一、误餐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午餐费午餐费的又包括: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或直接发放现金补助),职工内部食堂免费就餐等。(一)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每月以午餐补助的名义打入工资卡的情况是否免税,首先应确
转股和送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红利(送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送股征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按送股除权除息后,卖出股票应缴纳所得税计算规则是:一.送股征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投资者实际取得的所送股票的面值计算,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二..持股期限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1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
1、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回答为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所包括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有的省份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也包含在内)、个人所得税。 2、个体定期定额管理户采取简便征期简易征收的办法,因此,您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定额和纳税期限缴纳的税款,而定额税款包括了个人所得税,您不必要另行申报。如果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应当在次年3月31日前到地税局申报个人所得税
1.按照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2.个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计征个人所得税。3.独生
一、公司不交个人所得税怎么处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不缴纳个税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到底不缴纳个税的后果:1、凡是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
不交个税是不可能的。按照规定,股东分红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股东获得100万的分红,需要缴纳20万的个税。虽说不能完全不交税,但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最大程度降低股东分红税负。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