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因为儿媳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但是父母可以订立遗嘱将儿媳指定为继承人;或者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份吗
父母的遗产配偶有份吗
法律分析父母的遗产,儿媳一般不可以继承,但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继承:1、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进行继承。2、儿媳依靠公婆扶养,或儿媳对公婆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3、公婆设立遗嘱,将其财产赠与儿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1、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儿媳无关。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公婆的遗产媳妇是否有份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2、另外,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爷爷的遗产孙子有份吗
一、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有份吗?1、父母的拆迁房子女通常不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份额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是否有份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没有份。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子女是没有权分的。如果父母双方过世,子女应当享有继承权。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2、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1)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
继承的遗产配偶有份吗
继承的遗产配偶是否有份的确认方式:若遗嘱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有份。如果遗产指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没有份。
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遗产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女方父母的遗产一般女婿是没有资格继承的,因为女婿并不是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岳父母在遗嘱中写明让女婿继承遗产;或者女方去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
张静律师解答: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儿子一人,否则视为赠与给夫妻二人,儿媳也有份。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名下房产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形式过户给儿子,但约定房款10万元,实际并未支付。后儿子儿媳离婚,儿子将房子过户给自己与前妻生的孩子。儿媳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过户回来。一审法院不支持,二审法院就支持了。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在黄儿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后,该房屋是否属于黄儿与张儿媳的夫妻共有
有的,要是公婆明确指明只是给儿子的,则是没有的。
1、 我认为儿媳是没份的。2、首先,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对儿子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和儿媳无关。3、其次,像这样的情况,男方父母一般会在赠予房产的时候给出书面说明,该套房产是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有。 4、 最后,现在的人对于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有车有房是结婚的标配。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买不起房子,能够全资买房的人占据极少数。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资买房,婚后依然有贷
婚后爸爸为儿子买的房离婚时候儿媳有份吗需要看父亲是否明确表示是赠与,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无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法律分析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是否有份分两种情况:1、如果房产是赠与过户给儿子的,那么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2、如果房子是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的话,只登记了儿子一人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一方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如果是明确赠与儿子一人的,那么这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没有份额的。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个人,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就有权分割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要看情况的,若死者有遗嘱指定女儿一人单独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没有遗嘱指定女儿单独一人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女儿和女婿一人一半。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父母去世,动迁房子女有份。但是前提是子女还在父母的户口上。一般来说在被征收地的同一户口上,且在当地有房屋,是应当享受合理补偿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继承权。但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所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