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的遗产,配偶是没有继承份额的。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父母的遗产,自己的配偶是不能继承的,留有相关的遗嘱的情况除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是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没有在遗嘱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对于一方继承的父母的遗产,配偶虽然没有继承的份额,但是在实际上是可以享有财产权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继承的遗产配偶有没有份的问题,要根据遗产是否具特定性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综上所述,如果父母(被继承人)在生前未留下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之后父母的子女,享有法定第
父母的遗产,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因为儿媳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但是父母可以订立遗嘱将儿媳指定为继承人;或者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的遗产配偶是否有份的确认方式:若遗嘱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有份。如果遗产指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没有份。
公婆的遗产媳妇是否有份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2、另外,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于老人遗产孙子是否有份,要分情况讨论。首先,要看老人有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有没有指定部分遗产由孙子继承,如果没有的话,孙子是不能继承老人遗产的。《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也有例外情况。首先是出现代
一、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有份吗?1、父母的拆迁房子女通常不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份额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是否有份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没有份。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子女是没有权分的。如果父母双方过世,子女应当享有继承权。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2、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1)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
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遗产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女方父母的遗产一般女婿是没有资格继承的,因为女婿并不是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岳父母在遗嘱中写明让女婿继承遗产;或者女方去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
自己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配偶一般没有份,因为儿媳和女婿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如果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
法律分析父母的遗产,儿媳一般不可以继承,但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继承:1、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进行继承。2、儿媳依靠公婆扶养,或儿媳对公婆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3、公婆设立遗嘱,将其财产赠与儿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1、确切来说是没有的。2、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中,对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过户来的房子就算是女儿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如果是明确赠与儿子一人的,那么这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没有份额的。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个人,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就有权分割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要看情况的,若死者有遗嘱指定女儿一人单独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没有遗嘱指定女儿单独一人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女儿和女婿一人一半。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1、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儿媳无关。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配偶先分一半,剩余一半由父母,配偶,子女,平分。
父母去世,动迁房子女有份。但是前提是子女还在父母的户口上。一般来说在被征收地的同一户口上,且在当地有房屋,是应当享受合理补偿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再婚婚前房产配偶一般也是有继承权的。即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作为配偶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如果配偶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顺序根据遗嘱确定。
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继承权。但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所以说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其兄弟为遗产继承人的,或者按照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其兄弟有遗产继承权,否则没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