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算工龄的依据 临时工算工龄的依据:临时工是不按工作年限来计算工龄的。但是如果是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的,在本单位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也就是说临时工除非转正了,不然是不会计算工龄的。计算的工龄是从工作开始时计算。
二、临时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临时工受劳动法保护。提醒您,所谓临时工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等。
所以 “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三、临时工个税申报吗 临时工个税是否申报要看具体的情况。
临时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关键是看其工资有多少,看其是否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就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没达到当然就不必缴纳了。
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临时工算工龄的文件 临时工算工龄的文件是《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四条用人
你好,可以只缴纳保险,工龄应连续计算的,具体可以到社保部门咨询。
作为临时工是能够依法计算工龄的,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临时工自用工之日起就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依法计算工龄。法律依据:作为临时工是能够依法计算工龄的,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临时工自用工之日起就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依法计算工龄。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
1、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法律分析:临时工算工龄最新文件内容如下: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
职工档案资料有履历记录,并有工资表证明的,被国企、集体企业招工前最后一次本单位做临时工的工作年限可以计算计算工龄。职工临时工计算工龄,是指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参加工作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之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做临时工符合计算连续工龄条件的,人事档案招工表有履历记录,并有工资表证明的,可以向人社局提交申请认定连续工龄。职工临时工工作年限认定为
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前,经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录用为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制职工的,之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工作年限,可以计算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
自动离职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要负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
”临时工”工龄是否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劳动法实施前后规定不同。 一、劳动法实施之前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招工手续,录用为正式职工的,在本单位最后一次从事临时工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其中,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改革个人缴费之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之后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才可以计算缴费年限。法律依据:《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
1、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意见】国企的正式工在当地开始缴纳社保费之前的连续工龄叫视同缴费年限,临时工不算。1,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
关于临时工计算工龄吗问题的回答是临时工是可以计算工龄的。 一、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二、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
一、工龄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二、兵龄算工龄的需要什么手续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兵龄通常自动转为工龄,如单位需要相关手续,可持个人相关证件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工龄认定手续。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1、复员退伍军人
一、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的工龄计算的依据1979年10月31日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下发的《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两个文件规定: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凡按规定转为(包括直接招收、?用、顶替)公办教师的,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
当兵前临时工算工龄吗临时工是可以计算工龄的。一、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二、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民办教师算工龄的规定是,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事业单位临时工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
一、一般企业临时工算工龄吗1、临时工一般是不能算工龄的。但是如果是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的,则在本单位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也就是说临时工除非转正了,不然是不会计算工龄的,工龄是从工作开始时计算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
1、劳务派遣员工是需要计算工龄的。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实施条例颁布之后,劳动者再被派遣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
1、劳务派遣员工是需要计算工龄的。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实施条例颁布之后,劳动者再被派遣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